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梨花讽笑道:“那些所谓的有识之士是嫌弃格格是个女流之辈。
这些个酸腐文人,学识一般,倒是酸的厉害。”
“好啦”
,我笑着去呵她俩的痒,“这无才的便送去丐帮,这有才的便留下来,以礼相待”
,顿了顿,道,“树大招风,那些个人不愿投靠于我的门下,于我未尝不是见好事。”
“知道了,格格”
,小铃铛上气不接下气得躲着我的手,“格格饶了奴婢吧,梨花姐快来救我”
。
梨花作势摞了一下袖子,“我这就来救你”
,说着也呵气小铃铛的痒来。
且走且跑,银铃般的笑声落了一路。
忽瞥见前面有个人迎面走着,等发觉是十四爷时,已是近了。
这边上也没什么岔道,避无可避,只得硬着头皮迎上。
“十四贝勒吉祥”
,三人于路边侧立着福了礼,我偷偷觑他的神色。
也不知他在哪里受了气,满脸的不郁色,无乱甩了下袖子,且走且道:“起吧。”
我心里对他一直是有愧的。
那日,终究是我有些对他不住,想要开口却不知从何说起。
故处处避着他,不愿再添烦扰。
现下见他这番模样,心里愧疚之意更甚。
“十四爷!”
,这声十四爷不由自主的便逸出口。
十四爷脚步顿了一下,侧过身,只上下睥睨了我一下,却并不说话。
我只好接口道,“若诗……若诗有个修身怡神的去处,苍茫辽阔,气壮山河。
十四爷如是不嫌弃,不妨……”
。
十四爷看了我一眼,回过身便走了。
我张了嘴,想喊,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看着消失在门口的背影有些怔忡。
“格格”
,小铃铛扯了扯我的衣袖。
我回过神,转身欲走。
“再不走,这太阳便要下山了”
,身后忽然传来十四爷的声音,不知何时他又回到府门前,身下骑着一匹高头大马。
我忙笑着跑过去,才发现十四爷只携了一匹。
小说简介豪门矜贵纪二少,生性凉薄沉默寡言不近女色,零恋爱经历。近日,却传闻被一个女人给缠上了!那个不怕死的女人是谁啊?听说是他弟弟的未婚妻。众人??啥玩意儿?!都说苏羡鱼喜欢纪司祁喜欢得要命,只有纪司祁明白,这个女人另有图谋!上一秒还说爱他,下一秒就给他捅刀子。昨天还要求抱抱,今天却拿花盆砸他。她到底想干嘛?!因一场意外,苏羡鱼成为了一本总裁小说里的女主。原女主蠢得可怜,先被渣男和妹妹双重背叛,后又被渣男二哥偏执变态的反派男主一枪毙命!俗话说,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为了活命,苏羡鱼每天都要和渣男斗智斗勇,拆穿白莲花妹妹的阴谋诡计,还要想方设法弄死渣男的二哥。结果弄着弄着,她就拜倒在了二哥的西装裤下,成为了二哥屁股后面的小舔狗。二哥,你好帅!二哥,要亲亲,要抱抱二哥,ILOVEYOU,比心比心比心!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穿书后我每天都想弄死男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简介1晚和程烨的名字注定不会同时出现在一起。前者天之骄子,放浪形骸,一切在他眼里可有可无。后者温雅娴静,众人眼里的乖乖生,看似目空一切实则在乎所有。她曾在草稿纸上一遍又一遍写下他的名字,假装对他不甚在意,却在他每次出现时,余光已掠数遍。酒吧偶遇,真心话游戏中,程烨必须从在场女生中选择一个自己喜欢的类型。他靠在沙发上漫不经心道江晚吧。周围起哄声不断,自那晚起她和程烨成了大家心照不宣的情...
(新书重生之最强蜜婚安云衫穿越在一个逃了婚的女人身上,阴差阳错之下,女扮男装开启逆袭之旅,却惹了一个不该惹的男人)古代玄医传人穿越八零年代成了人见人嫌的小寡妇!这还不是最糟糕的,贝思甜表示,不但要改变懦弱的性格,还要逆袭成为人生赢家,带领一家人走向人生巅峰。只是却不小心惹到了一个冷面男神!某人目光深邃悠远地看...
一个洛杉矶新人成为球霸的故事感觉这个故事有点耳熟。啥?打球不算黑科技?我把所有人都黑一遍,怎么不算黑科技?羊群号321941893...
何为末世?丧尸?魔怪?虫族?不!唯有当人类所恐惧的,所崇拜的,甚至是所幻想的一切都成为现实之时,才是人类真正的末日!灵气回涌,信仰重铸,这是神佛妖魔的饕餮盛宴,也是人类有史以来的最大浩劫!丧尸,异形,贞子,怪形,妖精鬼怪,神魔仙佛,这一切的一切,都将降临于世!这是真正的末日,这是末世神魔纪元!这是不冷的第四本书,已完本三本共1500W字小说,无太监,人品保证,新书期急求支持!加更规则打赏满100加更一章,鲜花满1000加更一章,加更的章节会在上架后爆发!...
林帘嫁给了富可敌国的湛廉时,以贫民的身份,所有人都说她上辈子烧了高香才会嫁给这么优秀的男人,她也这么认为。然后,一年婚姻,他疼她,宠她,惜她。她爱上了他。可重击是来的这样快,离婚,流产,她从人人羡慕的湛太太成为人人嘲笑的土鳖。她终于清醒,一切都是梦。梦碎了,便结束了。可为什么,有一天他会出现,捏紧她的手,狠厉霸道的说我准你和别的男人结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