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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他也明白,这些事他绝对不能说出去,所以,他选择性忘记了这些。
休息了大约两个多小时,他把背在身上的大剑扶正,然后整理了下厚棉袄,把它也背到背上,然后把两个衣袖绑在自己身前,他最后检查了下,确定没问题后,大步朝雪山走去。
两天后,他终于爬到了山顶,放眼望去,一眼望不到边的平川,除了几座小山和森林外,什么也看不到。
雪山的两边,犹如两个世界,一边白雪皑皑,一边已经是春意盎然。
他不禁转过身朝来时的路望去。
悬崖峭壁上,一连串的脚印似乎在告诉他,这一路的艰辛。
在整个攀爬过程中,有好几次差点摔下去,好在他这几年在黑鸦军团没白练,身手还算敏捷,一路上,累了就找个相对平坦的台阶休息下,饿了就吃雪,有几次,他运气不错,抓到了几只蚯蚓。
不过即便如此,他依旧暗暗告诫自己,以后,就算是死,他在也不会来这里。
回过身,他背靠着白雪世界坐了下来,朝四周望去。
在他左手边,隐隐约约能看到绵延数千里的冰冻长城,右手边,则是灰烬山脉,哪里火红的岩浆不断流淌着,宛如一条火龙横穿眼前的平原。
那是丹莫诺大区,矮人的地盘,他曾听要塞里的矮人讲过,岩浆流淌过的地方是他们的故乡------丹莫诺。
温暖的阳光洒在他的身上,他舒服的伸了个懒腰,背上的大剑碰触在地面上,发出“咯吱吱”
的声响。
他直起身子,手不禁朝身后摸去,当碰触到大剑的哪一刻,他脸上露出了痴痴的笑容。
卖了它们,我就有钱了,是啊,我就有钱了,我再也不用吃那些糟糠,我可以和那些贵族一样,天天吃肉,对,还有酒。
到那时,再取上个大屁股老婆,不,两个,三个,嘿嘿,管他呢,反正有钱了,婆娘那东西,肯定是越多越好,到时候,再生一窝崽子,对,一定要男孩儿,女孩长大了都是别人的,一定不能要。
回圣安城?不,打死我也不愿意再回到哪里,也许自由之城是个不错的选择。
有钱后,我一定不能再住一间茅草屋,至少两间,也许可以更多。
还有穿的。
想到这里,他看了看身上的黑衣和包裹着盔甲的黑皮袄。
不知为何,往日他最喜欢的黑皮袄,在这一刻看起来是那样的招人厌恶。
等我有钱了,我一辈子也不会再穿黑颜色的东西,不仅如此,我所有婆娘和孩子们,也不能穿黑。
“该死的,黑乌鸦的黑鞋子,真讨厌”
无意间看到自己脚上的黑色鞋子,他愤怒的骂道,然后弯下腰,快速解开绑在上面的黑布带,用力一拽,就把鞋子从脚上拽了下来。
他猛然站起身,正准备将手里的黑色鞋子扔出去,但当他的脚踩在地面上的时候,他犹豫了。
“呃~~算了,先将就下,等有钱了,再把你换掉”
嘟囔了两句,他又一屁股坐在地上,将黑色的鞋子穿了回去。
等有钱了,哼,我一定要让那些该死的乞丐向我求饶,就像当初,他们让我做的一样,让他们磕头,让他们舔我靴子,让他们大声的叫我‘贵族老爷’。
等有钱了,我一定要买很多奴隶,一定要找一个总管,然后……不,不能要总管,该死的,那些家伙都是猪,他们除了贪污我的钱财,还会睡我的女人,哼哼,我一定不会那么去做,不会,一定不会。
等我有钱了,我……
“嘘~”
就在他想的入神的时候,一声尖锐的口哨声打断了他的美梦。
“该死的,是哪个混蛋,敢打断贵族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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