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此时他不得不怀疑自己是不是有点草率了,貌似把顺序弄反了,自己应该先去炼不死的水熊蛊,再来炼化寒冰神焰。
有不死之力加持,想必分身能够将寒冰神焰炼化了,自己也不用着这份罪了。
但事已至此,他也只能一路走到黑了。
龙玄聪明的大脑再转,很快又心生一计,命令所有分身一起运转自己的功法。
每个分身各修炼一个属性,虽然林分身没来,但龙玄这个本体可以补充空缺,五人同时运转功法,使灵力在五人体内相互游走,形成五行相生循环,以此来对抗寒冰神焰的力量。
他不知道此法可不可行,但只能死马当成活马医了。
若还是不行,那他只能放手了,能活一个是一个,总不能把他这个本体搭进去。
所有分身按照指示后,立刻运转体内的功法,效果立竿见效。
木生火,可以生成强火,那木如果是由水生木生出的强木呢?那再由强木生火岂不是能生成强强火?
以此类推,以土为起始,以火为结尾,这么循环一圈,火就要被强化四次。
能量守恒看似能量总体未变,但威力却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种级别的强火已经勉强可以和一分为五的寒冰之力相抗衡。
在五行循环之力下,五人身上结出的冰层开始慢慢融化,与此同时五人中心处也开始出现【1%】的进度,胜利的天平已经在向五人倾斜,龙玄已经看到了胜利的曙光。
他大喜过望,知道自己终于成功了,与此同时也加大了体内灵力的运转速度。
他将眼睛慢慢闭上,耐心等待。
随着体表冰层逐渐瓦解,他已经没有了之前的痛苦,剩下这点痛苦他倒也承受得住。
随着时间一点点推移,也不知过了多久,当龙玄再次睁开眼睛时,他的眼中闪过一道蓝光,瞳孔中有道冰蓝色的火焰虚影一闪而逝。
他长舒口气,眼中露出难以掩饰的激动之色。
右手张开,一道冰蓝色的火焰升腾而起,释放出璀璨的蓝光和冰寒刺骨的寒冰之气。
但这个时候的他已经再也感受不到半点寒意。
这代表他已经将寒冰神焰彻底收服了,寒冰神焰已经认他为主,自然不会伤主。
“真是美丽至极的火焰,也不知比起传说当中的天火又如何。”
龙玄欣喜若狂的看着这团火焰,好一会才将寒冰神焰恋恋不舍的收起。
蓝光消失,山洞也再次变得昏暗起来。
“走!
我带伱们回家!”
龙玄看向那四个分身兴奋的大声说道。
三个任务全部完成,他是死活不打算在这个鬼地方多待了。
他打算马上就回家,归心似箭。
(本章完)
方逸意外获得透视能力,泡妞看病两不误,一步步走上人生顶峰!...
谁说百无一用是书生?当‘武’与‘艺’融合起来,琴棋书画,梅兰竹菊,笔墨纸砚,风花雪月还会是单纯的艺术吗?技艺十六宗,琴宗音刃夺魄棋宗斗转星移书宗字字玑珠画宗以假乱真。梅宗阳春白雪兰宗吞噬万物竹宗虚实难分菊宗席卷天下。笔宗狼毫似刀墨宗神鬼难测纸宗折翼而飞砚宗石掌苍穹。风宗来去无形花宗奇香摄魂雪宗冰封人间月宗主宰黑暗。一个为世人正邪都不认可的无家浪子,一头脾气怪异的青牛,一把魔音破宇空的二胡!一个呈魂魄状的一代音乐鬼才,一段千年沧桑的恩怨,一场文艺青年与二掰青年的战争。纵脚踏万千枯骨,纵凌驾神明之上,却怎敌,一人,一牛,一二胡,独闯天涯的逍遥清扬?...
张斌重生了,回到了2006年,那年他十七岁,高三。为了让自己活得更好,张斌开始努力的赚钱,赚更多的钱。他不做资本的创造者,他更愿意做资本的投资者。有人说他是一个彻底的资本家,是个吸血鬼。对于所有的诋毁和诽谤,张斌只是笑道。我只是运作了一下资本而已,请叫我勤劳的搬运工。本书书友群224153416,欢迎大家入群讨论。...
这是一个双冷双强双腹黑,没有最宠只有更宠的故事!女主淡然慵懒刁滑,男主淡漠高冷狂拽霸!有人说她一没财二没权三没背景的三无产品,凭什么得到全京都名媛都为之侧目的男神青睐?戴璇笑了!没财?姐随便捡个球市值上亿,这算不算财?没权?姐随便救个人,就是高官们一个个苦哈哈要求见的人,这算不算权?没背景?在绝对实力面前,姐...
全本嫡女重生,誓要揭穿姨娘的佛口蛇心,撕烂庶妹的伪善嘴脸。看她如何护双亲,保幼弟,斗姨娘,踩庶妹。阴谋阳谋统统灭掉!详细版简介她是将军府正经嫡女,夫妻数载,助他登上帝位,即将为后,凤临天下。不想,夫君与庶妹合谋诬陷她红杏出墙,身怀野种,被赐落子汤。原来,夫君与庶妹早已苟合,生下孩子。而...
慕语兮因一个钱包闯入厉南修的视线,从此掉入他的深渊,挣逃不开。你是这几年以来,我见过最大胆的女人。还从来没有人敢偷我的东西。你偷东西的技术很好,不知道其他方面怎么样。厉南修冷笑一声,抽出皮带。现在,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你想不起来,我可以帮你回忆一下。她反抗无果,终于在他身上吃足了苦头,服软认错。厉先生,我错了。偷了不该偷的人,是我错了。现在你已经惩罚过我,可以放我走了吗?她低眉顺目,却盘算着如何扭转局面,全然反杀。他却笑的玩味,断然拒绝。慕语兮,从现在开始,你是我的所有物。你的一切都会由我来支配。她以为,从此以后她都要跟他斗智斗勇,以至到逃脱那天。却在某天,措不及防和他绑在了一条船上。他揽着她的腰冷然宣布她是慕语兮,是我的未婚妻,跟在我身边,合情合理。谁有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