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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了就趁早给我滚蛋!
看见你就烦。”
他还记得压低声音的,这个人每次来找他就医走的可都不是正规路子,挂号是不可能的,给他注射药物或是包扎伤口,哪回不是偷偷地躲进仓库里公器私用?他已经轻车驾熟了,可也怕一时大意叫人发现毁了自己辛苦经营的名誉。
他抽回手站起来,把自己用过的东西放到最里面,反正医院的物资定期填补,做的小心点不会有人发现这些药物少了。
整理好了,他转身看那人还没走呢,没好气地给自己整理了下白大褂,瞪着他说:“听不懂人话啊,赶紧给我走人。”
早两年薛珩还执著地劝他重归正道,他年纪小,该到学校念书,没钱他也可以帮衬着点,实在不行找一份踏实靠谱的工作,学一门手艺,堂堂正正地做人。
到现在全没这种心思了,他算是看明白了这个人是彻底没救了,天生的痞子,不当黑社会都浪费人才!
他已经慢慢成长为青年,样貌清俊,灯下的肤色更显斯文,与身上那身白大褂不遑多让。
体格比小了他三岁的应远征比起来依然瘦弱,在狭窄的仓库货架通道里,完全被笼罩在应远征的影子里,正开了听诊器往脖子上套呢。
应远征忍不住凑近了一步,扣着他的肩膀,见那人不耐烦地看他,轻声笑了下说:“晚上住你那儿,给我准备点夜宵。”
薛珩被气笑了,“滚,我今天夜班!”
他还在校研读,现在在医院实习,若不是能力出众是得不到这样的机会的,不过,作为一名实习医生,十次里有九次都上的夜班,没得挑。
“那就给我带早饭。”
那理所当然的样子,薛珩气不过地踹了他一脚。
薛珩不怕他,他没见过应远征在道上腥风血雨的真面目是一方面,在这异国他乡,有一个和自己一样肤色,用同一种语言还能一起成长的人,对他来说是一个再特别不过的存在。
当年同他一起来进修的留学生,因为来时船上的不愉快,这些年也亲厚不起来,倒是这个流氓,让他多少有些归属感。
至于应远征为什么纠缠他,薛珩倒也理解,那人可比他可怜得多,偷渡到这异国他乡,沦落到要走上不法道路讨生活,怎么能不渴望温暖呢?也是因为这点不忍心,薛珩才由得他在自己的生活里胡作非为。
应远征若是知道他这么看待自己,大概又要嗤笑当年那个愚蠢又天真的小鬼一点都没长进。
待薛珩学成归国的时候,应远征已经拥有他难以想象的势力,在道上声明赫赫了。
对于医院的挽留,薛珩拒绝得坚决,当年来到这个陌生国度时躺在甲板上对应远征所诉说的那个梦想渐渐不真切了,他却还有着一份信念和坚持,相比起这里,他的祖国更需要他。
它培养了他,自己回像当初发过的誓言一样,回到那片土地,用自己的能量报效家国。
只是有些不放心那个流氓。
这不,临走了,还要他再包扎一遭。
这次是子弹擦出来的伤口,不算严重,薛珩语重心长:“以后可没人给你使唤了,你自己悠着点,把受伤当饭吃呢?还有,饭要按时吃,酒也少喝点,烟能戒趁早戒掉,你数数你身上有哪个器官还没受荼毒的……”
应远征伸手抱住他,半晌没有说话。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15052136、老人家、不乐少爷、Dada、花语的地雷!
!
迟来的中秋祝福!
!
希望大家一切美满顺利!
!
!
【这两天睡昏头了T^T,连中秋节都没正式地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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