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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疑难时刻,她见到了黄狼岗上的火光。
黄狼岗得名的由来,有人说是因为从前曾有可怕的黄毛狼在那儿出没过,有人则说因为这岗的形状有点儿像狼。
不管怎么说吧,它现在比什么狼都可怕多了。
它现在是乱葬岗。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横死的外乡人、暴毙的流浪者、夭折的私生婴儿、被处死而无人收尸的罪犯、还有无力负担棺材与坟墓的穷人尸体,都被拖到这里,浅浅一个坑、薄薄一层土,完成生命的收稍。
这种事多了,臭气熏天不必说,乌鸦、野狗、甚至某些没志气的野狼,都来此刨死肉吃。
还有些身份可疑的人,选择这里作为活动场所。
附近的居民受不了了,官府也觉得这不是事儿,便筑了圈矮墙,意思意思的把黄狼岗围起来,还派了个守墓人住在这里,维持它最基本的秩序——如果乱葬岗也有秩序可言的话。
宝刀远远见的,是黄狼岗上飘着的磷火。
磷火并不全是绿色的,有些苍白、有些甚至微黄,远远望去,像小仙子持着烛火在夜色里飘舞。
宝刀想:“咦,这个不知能不能烤东西哦?”
天不怕地不怕的摸过去瞧瞧。
近了,她真的见到一团火、确定无疑人间的火,明黄的、温暖的,燃烧时噼啪作响,上面还有个锅子,“咕嘟咕嘟”
冒着热气。
那种香味、那种热力,都如此诱人。
若有个风雪夜归人,走到这里,一定感动得“呼”
吐出一口气,像团雪球般被融化了。
宝刀觉得自己已经被融化了。
这团火生在一幢破泥屋里,泥屋里住着的正是守墓人。
锅里炖的是他的晚饭。
他是个孤僻的人,身躯高大强壮,头发已经有些花白了,眉毛还是乌黑,肌肉也强健,让人看不出年纪,下巴宽阔有力,眉目间净是剽悍之色,鼻梁像是被打断过,老鹰般隆起一块,怪怕人的,干的又是守墓营生,没人敢搭理他,他也不理睬任何人。
黄狼岗经这么多年尸体滋养,土壤相当肥沃,野草疯长。
他铲除了野草、种下庄稼去,种出来冬瓜比哪儿的都大、豆角比哪儿的都绿,没人敢吃,他自己吃。
野狗野狼要来,来一只他放倒一只,剥皮放血吃肉,骨头还能埋回土里、再肥一次田。
官府给的那点少得可怜的薪酬,他拿去打几次酒就差不多用完了,身上衣裳口中食,只好靠自力更生。
这坟场是他的农场、是他的乐园。
这个秋夜,他蹲在自己的土屋里,精赤着上身,腰间围了一块狗皮遮羞布,露出满身黝黑结实的肌肉,耐心等他的夜宵煮熟,乍听墙那边有动静,还当是耗子捣蛋呢,握起铁叉,打算把这些讨厌的小东西赶跑,一边寻思:“是得养只猫了。”
猛抬头,吓一跳。
破窗边趴着一张团团可爱的小脸,眼睛那么大、那么明亮,好像天上星星掉下来了。
守墓人本能的想:“妖精。
这是妖精来找我了。”
这么大的人,也瑟瑟发起抖来,以为死亡逼到了眼前。
“伯伯你煮东西呀?”
宝刀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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