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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紧张,每当我紧张的时候,不想让对方知道我的紧张,我都会用笑来掩饰过去。
“哈哈哈哈!”
我仰头大笑,以最快的速度平复心情,同时不断对自己说,别怕,不用怕,怕个锤子,他根本就不记得你,认不出你!
是的,高帅富认不出我。
一是我发型换了,脸破相了,整个造型改变了。
二则是我的气质变了,不再是当初那个猥琐自卑的大学屌丝,蜕变成一个锋芒半敛,给人以成熟稳重的神秘男人,高帅富在只见过我两次面的情况下,是很难联想起来现在这个侃侃而谈的我,就是以前那个被狂追九条街,并踩在脚底的农村狗。
“豪少果然风趣,我今晚第一次和豪少见面,难不成豪少还在梦中见过我?”
我越发自然起来,因为我已经确定,高帅富真的认不出来我了,时隔有三个月,他已经把我忘得差不多了。
他是把我忘了,但我却死都不会忘了他,就算他化成了一堆灰,一坨屎,我都能一眼把他认出来!
我这么一说,就完全打断了他心里的那一点疑惑,他把我当成一个新的朋友了。
我要的就是这种效果,最好就是等他被我搞死的时候,都把我当成好朋友。
“哈哈,明少可别说得这么绝对,说不定咱们还真在哪里见过面,只不过大家都忘记了而已。”
他和我一个尿性,都是嘴不认输的渣。
我心中暗暗冷笑,有一天,我会让你乖乖认输的,等着吧豪少。
富二代还真是无聊,什么坚少豪少明少,连打个招呼都这么富二代,好像真的他们高人一等了似的。
草,最反感这种等级优越了,尼玛如果不是你们老子的话,你他妈算个屁啊,豪少豪少,我豪你妈啦个B啊!
欲速则不达,和高帅富初次见面,算是和他‘认识’过了,我见好就收,开始寡言装神秘。
言多必失这个道理我是知道的,毕竟我不是真的富二代,也不是白衣妖男那种堪比富二代的有钱人,我的成熟气质也不过是这三个月环境催化的结果而已,要是厉害的人,是不难看得出我没料的。
干脆的,我就坐在一边,装着神秘,让高帅富捉摸不透。
白衣妖男是个真正冷淡寡言的人,他知道我是狼头的人,并不是什么明少,但没人说,他也不主动说。
见到了高帅富,掌握了他的存在,我的心就踏实多了,起码比对他的行踪一无所知好上太多太多了。
夜雨越下越大,最后成了滂沱大雨,我赶他还没大雨之前,就先行告辞了,和桃桃先离开狼山。
反正我今晚目的已经达到了,一番的交谈,我已经和白衣妖男有了浅浅的感情,他已经不会再像上次那样对我反感敌意了。
另外一个收获的是,高帅富也算是默认了我算是个泛泛之交,彻底认可了我的存在,即便我下次下下次再来的时候,他都不会有什么意外了。
“桃桃,饿了吧,走,文哥去请你吃个馄饨。”
嘀嗒嘀嗒的雨点打落在车窗上,形成一首悦耳的音乐,桃桃缓缓开车,我和她聊天。
确实是饿了,现在已经是十二点,在狼山折腾了这么久,说不饿是假的。
随便找了家馄饨店,点了两份馄饨,我饥肠辘辘之下囫囵吞枣。
“咦,你怎么不吃啊?”
一碗热馄饨下肚,我舒服多了,抬头一看桃桃吃了几个就没有吃了,在痴痴地看着我,有些失神。
我在她眼前挥了挥手,“怎么了?这就吃饱了?”
她轻轻摇头。
“那是不开心?”
她又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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