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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毓舟低头撇了贺雪一眼,眼中略有深意:“我不喜欢,我喜欢男装,好像这些衣服天生就是为我设计的一样。”
两人这边逛着,却没听到后面其他几个女人看着她们的背影在说:“你看她们两个像不像年轻小情侣?”
林笑笑眼里满是歆羡:“绝配啊。”
“你看这件风衣好不好看,军装风,很修身,你穿着一定很帅!”
贺雪其实是个很善解人意的女孩,虽然她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是她的本能让她总是能抓住别人的心思。
经过刚刚沈毓舟有意无意的提醒,加上平时观察沈毓舟的言行,贺雪已经知道沈毓舟到底喜欢什么样的风格了。
沈毓舟听了果然很高兴,二话不说拿了风衣就穿在身上,旁边的导购小姐一看不由眼前一亮,不住地夸赞:“小姐眼光真好,你男朋友穿上这身简直比那些长腿欧巴都帅!”
贺雪知道导购小姐误会了,却还是很开心的笑着,并没有解释。
她真的觉得自己是带男朋友出来逛街的,而且这个男朋友还又帅又体贴,肯耐心陪女朋友逛街,让贺雪的虚荣心得到了很大的满足。
她跟时彬在一起的时候,要么就是一起自习、吃饭、要么就是一起参加社团,从来没一起手牵手逛过街、压过马路。
贺雪感觉自己是真的长大了,就连恋爱方式都从学生式变成白领式的了。
哎,有什么不对?贺雪突然摇摇头,笑自己还真会想,明明是跟女上司一起逛街,她哪里来的恋爱的感觉?
“怎么,不好看吗?”
沈毓舟见贺雪摇头,不由问道。
贺雪赶忙笑笑:“没有不好看,而是太帅了,我都被你迷花眼了。”
沈毓舟勾起嘴角:“那你嫁给我可好?”
说着还煞有其事地拉起贺雪细白的手亲了一口。
贺雪惊了一下,手背那一瞬间柔软的触感让她心都酥麻了一下,她红着脸瞪向沈毓舟说:“开什么玩笑呢。”
沈毓舟也没追着不放,转而看向导购说:“包起来。”
拎起纸袋子,沈毓舟便带着贺雪直奔五楼ol层,这一层全都是适合年轻白领的衣服。
贺雪一眼便看到一件粉红色的大衣,那种粉不是很俗艳的粉,而是很像她在杂志上看到的某大牌今年新出来的一款粉色包包的粉,特别好看。
沈毓舟顺着贺雪的目光看去,说:“喜欢就试试?”
贺雪摇摇头,小声说:“看着就很贵。”
沈毓舟替她拿起衣服,往她怀里一塞说:“就是试试,又不是一定要买。”
贺雪摸着手上又柔又软的羊毛大衣,实在抵御不住诱惑,半推半就地被沈毓舟和导购小姐推进了试衣间。
她想:“反正也只是试一试,又不会买,就看看自己穿粉色的效果怎么样好了。”
效果自然是很好的,贺雪一出来,连店里其他顾客都把目光聚拢了过去。
粉色本来就是张扬的颜色,尤其是这件大衣的粉不是少女的粉,贺雪穿在身上反而有种成熟女性的优雅宁静,而且因为衣服本质上还是粉色,所以一点都不显得老气。
这件衣服跟贺雪之前传的黑色羽绒服相比,简直就是天差地别。
穿着黑色羽绒服的贺雪就像一只丑小鸭,而穿着粉色大衣的贺雪就像韩剧里的白富美女配。
“这衣服很适合你。”
沈毓舟由衷地说。
贺雪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眼里亮晶晶的,嘴角抿出了深深的酒窝,显然她也是很喜欢的。
“这衣服就穿着吧,帮我把旧衣服包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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