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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风道观被炸后,几个师弟也前后离开了白长安的身边,出去讨生活了。
早几年还能见上几面,等再后来,就见不着了,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他一直在码头上讨生活,被金兰的爹爹提携,升了几次职位,在白起风离开的第六年,金显平问他,愿不愿意娶他的女儿。
如果娶了,金家都是他的,金显平只有金兰一个女儿,这是要求白长安入赘了。
金兰躲在帘子后面,听到爹爹的要求,轻轻一跺脚。
两个男人都知道姑娘躲在那,却谁也没说穿,白长安垂下眼睫,恭敬道:“容小辈回去想一想。”
金显平像是要发脾气,却又按耐住了。
面前这个年轻人他还是很喜欢的。
虽然从年纪上来说,比他的乖囡要大了些,但年纪大知道疼人。
更何况在做生意上白长安还是有天赋,他这千辛万苦闯下来的家业,不能没有继承的人。
白长安出了大堂,走到院子,这时候有人从后面追了上来。
他回头,那人是金兰。
金兰娇红着一张小脸,将一个蓝色布包塞进了他手里,转身跑了。
白长安打开一看,里面是双布鞋,针线细密,鞋底纳得柔软舒适。
他这些天跟着金显平在外面跑,鞋子都磨破了几双。
金兰留意到了,给他做了双鞋。
又或者是这双鞋其实已经做好了许久,直到今天才敢拿出来。
晚上的时候,白长安难得喝了次酒,边喝边想事情,手边一盏煤油灯,不算多明亮,只能照亮那双摆得齐整的布鞋。
同年六月,白长安入赘到金家,不肯改姓,这是他最后的坚持。
但是他和金兰的第一个孩子,必须姓金。
谢时冶抵达现场的时候,场景已经被布置得铺天盖地的红,文瑶穿着新娘的衣服,正坐在一旁吃桃。
她还没有涂口红,素白的一张嘴,小小口地将桃咬碎,再慢吞吞地咽了下去。
文瑶看到他来了双眼一亮,嘴巴都张开了要打招呼,不知道想到什么,又不好意思地挪开眼睛。
钟昌明将他叫了过去,监视器不远处,傅煦也在,正跟编剧项进说话,好像是在说剧本的事情,项进不时点头,用手点着这记的电脑屏幕,侧头跟傅煦说了什么。
他小跑过去,身上的红袍是丝绸材质的,衬得他肤白唇红发黑,一双眸子点星般明朗。
钟昌明看着他这造型,皱眉一阵,突然叫来了化妆师,指着谢时冶的脸说:“这不行,太帅了,还有嘴巴没事弄这么红做什么,比新娘子还好看,到底是谁嫁谁。”
化妆师委屈死了,她哪有涂什么口红啊,只是简单地上了点唇膏,让唇面看起来不要这么干而已。
但是导演说都说了,她只能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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