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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克斯出逃。
夜幕降临以后,偌大一个伦敦城内,在一切以黑暗为掩护发生的诸般劣迹之中,最下作的莫过于此了。
在清晨的空气中散发着血腥味的种种惨状里,最恶心最惨烈的就是这一件。
太阳——明朗的太阳,不仅给人类带来光明,还带来新的生命、期望与朝气——辉煌灿烂地展现在这座人烟稠密的都市上空,阳光一视同仁地穿透艳丽的彩色玻璃和纸糊的窗格,穿透教堂的圆顶和腐朽的缝隙。
阳光照亮了横放着那个遇害女子的房间。
确实照亮了。
赛克斯曾妄想把光明挡在窗外,可阳光还是会照射进来的。
如果说,这副情景即便是在阴暗的早晨也令人骇然,那么现在,当一切都披上了灿烂的日光,这又是一副什么光景啊!
他一动不动,连走动一下都不敢。
遇害者曾发出一声呻吟,手动了一下。
他带着火头上新添的恐惧,又给了她一击,又是一击。
他一度扔下一张毯子将尸体盖住,然而一想到那双眼睛,想像它们冲着自己转过来,比起看见它们直瞪瞪地朝上看着,仿佛在看天花板上那一摊血迹的倒影在阳光下摇曳起舞似的,情况更糟。
他又把毯子扯掉了。
尸体躺在那里——无非是血和肉,只此而已——可那是什么样的肉,多么多的血啊!
他划着火柴,生起炉子,将木棒扔在里边。
木棒梢头上带着的头发烧着了,蜷缩成一小片薄灰,微风抓起它来,飘飘悠悠地飞进烟囱,就连这一点也把他吓坏了,尽管他是那样身强体壮。
他抓住这件凶器,直到它断裂开来,随即扔在煤上,让它慢慢烧尽,化成了灰。
他洗了洗手,把衣服擦擦干净,衣服上有几处血迹怎么也擦不掉,他索性把那几块剪下来,烧掉了。
房间里的血迹怎么到处都是?连狗爪子上也都是血。
整个这段时间,他一次也没有背对尸体,是的,片刻也没有。
一切部收拾好了,他退到门口,一边拉住狗,以免那畜生的爪子又一次沾上血迹,把新的罪证带到大街上。
他轻轻地关门上锁,取下钥匙,离开了那所房子。
他走到马路对面,抬头瞅了瞅那扇窗户,必须保证外面什么也看不出来。
窗帘纹丝不动地垂挂着,她本想拉开窗帘,让屋里亮一些,可她再也看不到亮光了。
尸体几乎就横躺在窗帘下边。
这一点他是知道的。
天啦,阳光怎么偏偏往那个地方倾泻。
这一瞥只是一刹那的功夫。
谢天谢地,总算脱离了那个房间。
他冲着狗打了一声口哨,快步走开了。
他走过爱灵顿,大步朝高门山附近那座矗立着惠廷敦纪念碑的土坡走去,再到高门山。
他一点主意没有,也不知道上哪儿去——刚一动身下山,便又朝右边插过去,抄小路穿过田野,绕过凯茵森林,来到汉普司泰德荒原。
他涉过健康谷旁边的洼地,爬上对面的沙丘,横穿连接汉普司泰德和高门两处村庄的大道,沿着余下的一段荒原往北郊的田野走去,在田边一道篱笆底下躺下来,睡着了。
不多一会儿,他又起来,开始赶路——不是深入乡村,而是沿着大路返回伦敦——接着又倒回来——又从另一边朝他已经走过的那一带走去——时而在田野里游来荡去,时而躺在沟边歇一歇,时而又一跃而起,换一个地方躺下,随后又四处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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