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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君子堂坐落的尼山县下面有个龙泉镇,龙泉镇中有一个南辛村。
南辛村每年有两件盛事,那是两场为期七天的庙会,分别在夏历的四月初八,以及十月廿八。
二十一年前,颜逊还只有十二岁。
就在四月初八那一天,颜逊邀请了他的好朋友刘备,二人共赴南辛庙会。
在庙会上,他们两个小孩子见到一切都觉得十分的新奇。
卖东西的铺满了整整两条十字交叉的大街,在大街旁还延伸出个别的小巷。
大街按左右分成两个部分,商贩们将大街的空间利用到了极致。
他们在大街的中间和左右两旁沿街叫卖,有卖布的,卖鞋的,卖衣服的,卖包子的,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颜逊和刘备彻底体会到了什么叫琳琅满目迷人眼,他们拿着糖葫芦,在吹糖人的摊子前驻足观望,久久不愿意离开。
他们又去戏台子那里看了大戏,当他们买完玩具回返时,有几个南辛村的小混混注意到了他们。
他们只是两个小孩子,他们不是南新村里的人,他们的身边没有大人,他们就是最好的打劫的对象。
那几个南辛村的小混混围了上来,混混甲道,“你们把钱拿出来!”
颜逊此时已经吃完了糖葫芦,他买的玩具让他丢掉包装后藏在了怀中。
然而刘备却将玩具拿在手中,那灰色的木盒里放着什么,十分引人遐想。
颜逊见几个小混混的注意力不在自己身上,悄悄地溜掉了。
因为小混混们觉得他没有什么价值,所以也没有去追。
他们更加紧密的围住了刘备。
“要钱还是要命?”
混混乙瞪起他那凶恶的狗熊一般的双眼,恶狠狠地道,“把钱交出来!”
“我没钱!”
刘备脆声道。
“把你拉到没人的胡同里,捅死你!”
混混丙邪恶地笑道,“有没有钱?”
“没钱!”
刘备倔强地道,其实他身上还是有钱的,虽然不多,但一两个铜板还是有的,不过估计就算拿出来也根本喂不起那几个小混混的胃口。
“有没有钱?”
混混丁一拳将刘备打倒,刘备幼小的身体倒在了卖布的摊子上,“抢劫啦”
刘备大喝,然而摊子的老板娘赶紧却厌恶地对他大声喝道,“别往我摊子上倒,给我弄脏喽你赔不起!”
“原来世界竟如此肮脏!”
这一刻开始,刘备心中的善就逐渐开始消失了。
“我的确是没有钱的!”
刘备惹着痛楚,大声说道,“没钱,杀了我也没钱!”
“那你手里是什么东西?”
混混甲又开口道,“拿过来!”
刘备尽管紧紧地抱着手中装玩具的盒子,可是幼小的他根本敌不过那几个小混混,尽管那几个小混混也不过是十七八岁的年纪,可是对于只有十二岁的刘备来说,他们依然是无法战胜的恶魔。
混混乙从刘备怀里把盒子抢了过去,当他打开后发现只是一个文具,他气愤地将玩具带盒子一起重重地摔到了地上。
“没钱就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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