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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秋去世了,初夏仅有的几个亲人又少了一个,她像一颗野草飘荡在这个世界里。
星辰,他名义上的继父关系随着宋秋的离开也将不复存在。
星辰整理了宋秋大部分的东西,包括那本精美的笔记本,初夏还没来的及翻阅。
最后星辰和初夏协商决定去三元市生活一段时间,初夏可以思考继续选择读书或者工作,时光虽然匆匆,但这一切仿佛没有需要那么急迫需选择了。
她想慢下来,静静地思考人活着的意义。
七月的风,八月的雨。
初夏拿出黑色的行李箱,准备收拾行李去三元。
无意中,她在书房又看见了宋秋去世前放在她床边的精美笔记本。
坐在书房,打开阅读起来。
很意外,这居然是宋秋写给自己的一本日记。
第一页:致初夏,我的女儿。
尾部署名宋秋。
Hi,初夏,我是宋秋,你的妈妈。
虽然从来没有听过你喊我妈妈,但在我的内心深处,你一直都是我最爱的女儿。
时光荏苒,今天是你爸爸去世的第十四年了,你也已经二十岁了,这是一个多美好的年纪,你要尽情地享受它。
关于你的父亲,我想你应该知道的很少。
十几年过去了,我仍然很想念他,不知道他在另外的一个世界过的好不好。
我和他从小就认识,是别人眼中的青梅竹马。
我们一直在同一个学校上学,直到八年级的时候,我们才有缘分到了同一个班级,更有缘的是,老师选他当班长,我当副班长,所以经常会有机会一起参加学校的各种会议,虽是如此,可我们却没有怎么说过话。
直到有一天,我在课桌抽屉看到了一封我内心其实期待已久,署名为“落木子”
的一封情书,情书如他一般,看起来简单又那么阳光。
信的内容就只写了简单的一行字“宋秋,我喜欢你,做我的女朋友吧。”
记得当时我直接在他的信里回复了一句“好”
。
第二天,他拿着信来问我这是不是真的。
我说:“是”
。
他似乎并没有很开心,神色有些紧张起来。
低下头去,结巴着说:是我和同学打赌看多久能追到校花,这个结果出乎了我的意料。
“是什么赌注呀!
一起分了。”
“是一百块钱。”
我还挺值钱啊,不错不错。”
我越这样,他就越觉得羞愧,最后,他像做错了事情的孩子,转身跑的飞快,一下子就不见了踪影。
当我回到教室的时候,发现课桌上放了好多好多的棉花糖和棒棒糖,够我吃成蛀牙的了。
底下是落木子留的字条“打赌100元,全给你买糖了,最好胖死你,这样就只有我一个人喜欢你了。”
他得意地笑着。
记得那个时候,我开心的恨不得一口气把所有的糖吃完,才能表达我当时所感受到的甜度。
原来,喜欢一个人,不管他对你什么傻事,都能让人感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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