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儿子已经长大了,有了自己的想法,也有了独自生活的能力,总会有离开的时候。
当沈冲说出自己要去一趟风谭城的时候,孙田在和沈梨花一阵沉默,他们想过儿子将要去城里追寻梦想这些问题,只是没想到来的这么快。
他们没有问去做什么,若是放在以前必然是一句“哪儿都别想去”
来打发了。
“什么时候回来?”
“十天内吧,具体的时间我也不确定,不会有什么危险,是帮一位叫做八戒的大哥做点小事。”
“别急着走,我帮你做饭,多加点肉,待会带上。
在外头吃铜子花去了,还吃不到好的。”
“娘,不用了!
我走了。”
独自背上了行囊,前往风谭城而去,只带了一两银子,这已经够多了,从小到大怀里还没揣过如此“巨款”
呢。
想租一辆马车直奔风谭城,也只能想想而已,这租金至少得一两银子,若是找快车,那都是五两银子起,沈冲可拿不出来。
于是只能徒步行进了,其实比稍慢的马车并不会慢多少。
沈冲虽然瘦小,但绝对可以算得上是一匹耐劳的驴子了。
槃尘王花以及骨髓汤能改变一个人的体质!
沈冲从一个体弱多病的少年转眼就变成了运动少将。
一直待在孙家村,难得去过两次禾丰镇,生活圈子小得可怜。
今天终于有机会在外头浪了,可惜却没心思去观赏这片山河的旖旎风景了。
渴了就喝水,饿了就啃摊子上买的窝窝头,硬邦邦的都能赶上鹅卵石了。
这一切沈冲皆不在乎,现在有的吃就好,等拿到了虎心,赚大钱了,每天买两个肉包,一个用来吃一个用来扔。
所幸的一点是沈冲虽然一直慢跑赶路,却不见累。
这体质若是去跑马拉松,岂不是要甩第二名十条街?
紧绷的神经下偶尔调侃下自己,也算是适当放松,不过要做什么沈冲一刻也没忘,怎么忘得掉?那可是超过一亿的银子啊!
日夜不停,就这样才在第二日晚间来临之前到了风谭城。
花费时间仅用去了一天半,可谓神速。
沈冲犹记得前世所在的大学校门已经够气派了,可比这城门却逊色颇多。
城门很高很高,起码得有十米往上,给人一种气势磅礴之感,破旧的城墙上泛着历史的沧桑感。
“风谭城”
三个鎏金大字高悬在其上,一笔一划锋芒毕露,仿若由无数把锋利的长剑组成,看多了便灼人眼神。
城墙上有着各种划痕,看起来像是尖锐的兵器划过,仿若无数先烈为了保护城区曾在此地誓死战斗,让人感觉沉重。
沈冲长相虽不俗,但身上的破烂衣服以及蓬乱的发丝,到使得他看起来普通了许多,并不扎人耳目。
所以在进城的时候,倒也没有卫兵上前阻拦。
路面还算宽阔,就是有些凹凸不平了,也不知道花些银子来修一修。
街道两旁的商家,有卖丝绸布匹的,有卖刀剑暗器的,更多的是热闹的酒楼。
看来民以食为天这话放哪儿都不会错。
路上的行人多数是冷着脸,仿若人人都欠着他们银子,也有些热情好客,脸上如同堆满了花儿一般冲着你笑,比如接近沈冲的这位看起来也约莫十四岁的少年。
“这位英俊潇洒、气质不俗的兄台,第一次来风谭城?”
一句话简介带着穿来的暗卫去捞船。方敬意外得到一枚神奇的避水珠,人生从此打开了一扇崭新的大门。千年乌木,满载贡品的沉没宝船,海上有名的瓷器之都方敬在领略了海洋残酷无情的同时,也获得了海洋的慷慨馈赠。方敬≧▽≦金手指GET√金手指/避水珠要千年乌木吗?要沉没宝船吗?造海上有名的瓷器之都吗?方敬▽...
袭心娇妻自难弃的主人公是苏茉尔顾君煜,是作者扶摇所著,讲述了时间蜕变一切,她本是千金小姐,如今变成了丧家之犬,而他从高攀不起的穷小子,变成了国民男神大总裁,曾经的两情相悦,到如今的相爱相杀,他们最后会打破重重的阻碍在一起吗。...
在经历了大一学期的恐怖杀人案后,苏锦儿决定在暑假出去旅行,让自己的心情放松一下,却不料踏上了一条幽冥路。诡异的天气,无法逃脱的客栈,红衣女人,无头尸体,和自己一模一样的女人,突然出现的女孩是珍子还是贞子?一切的一切究竟因何而起,死亡的阴影笼罩在心头,让他们无法喘息。...
进城寻妻的山村少年,住进了物业公司女老总的家中。从此,小区的阳宅风水,重病偏瘫,生意职场,养儿育女全求到了物业公司头上。本物业公司管理费一平方三千块,不讲价!万科恒大想要让本公司管理楼盘?不行不行。首富大佬想要住这个楼盘?没门,先让美女入住。原本只是想要进城娶妻,可一不小心竟然成了全球首富。...
飘荡在轮回中的一缕残魂,在即将消亡之际,偶遇天凝鉴,从此寄生天凝鉴之中,经过天凝鉴长期温养,残魂终于有了自己的躯体意识。不久,轮回之中少了一缕残魂,世间多了一位饱经沧桑的少年。自少年降世之后,他所在的世界悄然发生了变化,饱经战乱的生灵也因少年降世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神印王座第二部!龙生两子亦有不同,天才的哥哥与废柴的弟弟,明明是长得一模一样的双胞胎,却有着天壤之别,唯有他们那想要躺平的心却是一模一样。在他们出生的那一晚,皓月当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