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但如今吗……叶峰摇了摇头,轻叹了一声后说道,“这里是鬼雾之地,是那些鬼物的地盘,那些鬼物多半已经发现了我们,只是没有把握将我们一网打尽,才分开逐个击破的,只怕前面的修士一毙命,那些鬼物就可以从容的对付我们了。
不过那些鬼物既然和筑基期的修士缠斗这么久,应该不是什么鬼王才对,我们现在赶过去的话,联手之下,自保应该没有问题的。”
那雪仙子听完叶峰的话,缓缓点了下头,表示赞同的意思。
两人不在迟疑的向前走去。
那童姓老者见此,脸上一愣。
但略一思量后,还是紧跟了上来。
当叶峰向前走去数十丈后,就隐隐的听到了法术的爆裂声,还有一种细细的婴儿啼哭声。
这声音听起来像是新生婴儿的声音,尖细清脆,似断非断,让人听了烦躁无比,心神不宁。
而他只听了一点点,就感心神动荡,大有想手舞足蹈的*。
这让叶峰心里一惊,急忙运用心法将元神巩固一下,才敢擦把冷汗的抬首向两人望去。
那雪仙子还好些,那童姓老者则一脸的冷汗,显然刚才吃了个不小的亏。
三人不在迟疑的向前走去,直到数十丈外,才看到前面打斗的景象。
只见在不远处的鬼雾中,黑色的浓雾翻滚不已,并不时有蓝红两色的光华放出,而低沉的轰鸣之声和刚才让他们三人吃了大亏的鬼音,更是不时交织到了一起。
其中一名中年男子,指挥着一个绿色葫芦。
喷出无数的蓝色炎火,在和一个模糊的黑色鬼影缠斗不休。
那个鬼影通体雾气罩身,并祭出一颗拇指大小的绿珠放出漆黑的玄阴寒气,将那中年男子困在了其中,大占了上风。
在其旁边不远处,一个年约二十三四岁的貌美女子。
指挥着一个火红色飞叉。
则被两只浑身长满了绿毛的人形鬼物,正远远的纠缠不清着。
这两只怪物除了脑袋尖尖,并双手各握一把数尺许长的白骨短叉外,其他地方都和普通的白毛僵尸一般无二。
此刻,它们正手持两柄骨叉喷出绿濛濛的鬼火,不停地攻向那女子。
要不是那女子的飞叉神通不弱,泛起的红光对鬼物有一定的克制之效,让娜两个怪物不敢近身,怕是早就惨死了,即使这样,那女子现在也是满头大汗,一副法力不支的样子。
“勾魂夜叉”
一见到两个白毛怪物的形象,那童姓老者倒吸一口凉气的脱口叫道。
“怎么,道友认识这两个东西。”
叶峰听了心中一动,但头也不回的问道。
“应该没错吧。
虽然只是第一次见到,但和书上说的的确一模一样。
方逸意外获得透视能力,泡妞看病两不误,一步步走上人生顶峰!...
谁说百无一用是书生?当‘武’与‘艺’融合起来,琴棋书画,梅兰竹菊,笔墨纸砚,风花雪月还会是单纯的艺术吗?技艺十六宗,琴宗音刃夺魄棋宗斗转星移书宗字字玑珠画宗以假乱真。梅宗阳春白雪兰宗吞噬万物竹宗虚实难分菊宗席卷天下。笔宗狼毫似刀墨宗神鬼难测纸宗折翼而飞砚宗石掌苍穹。风宗来去无形花宗奇香摄魂雪宗冰封人间月宗主宰黑暗。一个为世人正邪都不认可的无家浪子,一头脾气怪异的青牛,一把魔音破宇空的二胡!一个呈魂魄状的一代音乐鬼才,一段千年沧桑的恩怨,一场文艺青年与二掰青年的战争。纵脚踏万千枯骨,纵凌驾神明之上,却怎敌,一人,一牛,一二胡,独闯天涯的逍遥清扬?...
张斌重生了,回到了2006年,那年他十七岁,高三。为了让自己活得更好,张斌开始努力的赚钱,赚更多的钱。他不做资本的创造者,他更愿意做资本的投资者。有人说他是一个彻底的资本家,是个吸血鬼。对于所有的诋毁和诽谤,张斌只是笑道。我只是运作了一下资本而已,请叫我勤劳的搬运工。本书书友群224153416,欢迎大家入群讨论。...
这是一个双冷双强双腹黑,没有最宠只有更宠的故事!女主淡然慵懒刁滑,男主淡漠高冷狂拽霸!有人说她一没财二没权三没背景的三无产品,凭什么得到全京都名媛都为之侧目的男神青睐?戴璇笑了!没财?姐随便捡个球市值上亿,这算不算财?没权?姐随便救个人,就是高官们一个个苦哈哈要求见的人,这算不算权?没背景?在绝对实力面前,姐...
全本嫡女重生,誓要揭穿姨娘的佛口蛇心,撕烂庶妹的伪善嘴脸。看她如何护双亲,保幼弟,斗姨娘,踩庶妹。阴谋阳谋统统灭掉!详细版简介她是将军府正经嫡女,夫妻数载,助他登上帝位,即将为后,凤临天下。不想,夫君与庶妹合谋诬陷她红杏出墙,身怀野种,被赐落子汤。原来,夫君与庶妹早已苟合,生下孩子。而...
慕语兮因一个钱包闯入厉南修的视线,从此掉入他的深渊,挣逃不开。你是这几年以来,我见过最大胆的女人。还从来没有人敢偷我的东西。你偷东西的技术很好,不知道其他方面怎么样。厉南修冷笑一声,抽出皮带。现在,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你想不起来,我可以帮你回忆一下。她反抗无果,终于在他身上吃足了苦头,服软认错。厉先生,我错了。偷了不该偷的人,是我错了。现在你已经惩罚过我,可以放我走了吗?她低眉顺目,却盘算着如何扭转局面,全然反杀。他却笑的玩味,断然拒绝。慕语兮,从现在开始,你是我的所有物。你的一切都会由我来支配。她以为,从此以后她都要跟他斗智斗勇,以至到逃脱那天。却在某天,措不及防和他绑在了一条船上。他揽着她的腰冷然宣布她是慕语兮,是我的未婚妻,跟在我身边,合情合理。谁有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