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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怎么死的呢?抢水么?那倒还不至于吧,江水滔滔,一江的水满满当当的,也不见有多稀罕啊。
但孙大圣也能理解,为啥呢,他喜欢看动物世界,在非洲丛林里,杀戮最重的地方,就是水源边上,凶猛的野兽会在水源附近伏击。
现在这个残酷的丛林法则,也应验到人类的身上了,有人死在水源附近,渐渐也会成为一种常态。
人类的文明正在慢慢褪去,动物性的一面渐行渐长。
孙大圣放弃了在码头上跟一尸体呆一块,但他并没有远离。
为什么呢?尸体是可怕的,是一般人要远离的,那就好了,那它也可以给人带来清净甚至安全。
在离码头不足15米的地方,孙大圣丢下了鱼钩,然后又甩了一把米出去,尽量将周围的鱼引过来。
本来,酒糟配上米饭是最能吸引鱼的,但是现在这条件,也就不讲究了,希望江里的鱼儿虾米,它们也知道形势,不那么讲究。
那条大号的铁针,就是孙大圣的一个探测器,在念力的帮助下,他要通过这根针来感悟水里的情况。
水里不乏鱼儿游动,但是运动中的鱼儿很难捕捉,孙大圣放开自己的感官,同时更加专注地使用自己的念力,他就像是一条老谋深算的鳄鱼,静静地待在水边,一动不动,就像一根漂浮在水中的木头,直到一条倒霉的鱼儿主动游到他的嘴边……
孙大圣微微闭着眼睛,感悟着水下的一切,突然,他睁开了眼睛,眸子中带着一丝电芒,他差点暴喝出声,然后突然一拎鱼钩,一条活蹦乱跳的鲤鱼被他提出了水面,发出泼刺的声音。
真的可以呢,孙大圣乐得眯缝起了眼睛,看来自己的念力正在飞速增长,现在都能够遥控金属在水下运动了,假以时日,控制飞行中的暗器,甚至子弹转弯那种炫酷的事情,也未必做不来呢。
那鲤鱼倒也不大,十几公分的样子。
孙大圣提上岸丢进水桶里,然后将鱼钩取了下来,那原本是一根直针,现在已经变成弯弯的鱼钩了。
刚才那一瞬间,他的念力就像是火药一样爆发,在瞬间完成了铁针刺穿鲤鱼,同时又变成弯钩钳制住挣扎的鲤鱼的过程。
就在他准备再次丢下鱼钩的时候,突然像是警觉到了什么,然后放下了鱼钩,借着月光,扭头往码头处望去。
那一幕真令他有些脑皮发麻,因为不知从哪里来了一条黝黑的野狗,个头很大,是普通中华田园犬的两倍,但又不是狼狗的品种,这莫名的恶犬就像是从地狱里跑出来的一样,它正低下头啃食那具尸体,不时发出崩格崩格的声音。
更叫他意外的是,在更远处,一个高高瘦瘦的人影正犹犹豫豫地往这边走来,那身材,那发式,火眼金睛的孙大圣蓦然认出,奚蒙蒙!
她来干嘛?明白了,原来白天她没有打到水,就选择夜深人静的凌晨过来。
孙大圣估计她也见到了那条恶犬,不过她还是坚持着往前走,也许在她的心里,最可怕的应该是人,现在这条听觉灵敏的狗能够在此觅食,那反而预示着安全。
他一时忘记了钓鱼,看着哆哆嗦嗦走过来的奚蒙蒙,心里暗自嘀咕:这个嫩模,她敢从尸体边走过?她敢面对那恶犬狰狞的牙齿?
奚蒙蒙越走越慢,但是没有退缩,始终向着河边的方向走去。
孙大圣心里头突然掠过一丝不安,他不知道这种不安预示着什么,他的第六感现在很灵敏。
“砰——”
一声巨大的枪响在暗夜中响起,因为环境太安静,这突兀的枪响犹如放巨炮。
奚蒙蒙被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而在她不远处,那条恶犬突然一声惨叫,倒在地上,低声哀嚎。
“砰——”
再起一声枪响,那恶犬的脑袋被削了一半去,血溅了一地,在月下那血不是红色,乌黑而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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