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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先吃。”
孙大圣说着。
从口袋里掏了把米,丢进嘴里嚼起来。
奚蒙蒙见他将一把生米嚼出了感情,不由诧异:“你们不煮饭吗?”
凤珑玲白了孙大圣一眼:“这家伙属鸡的,爱吃生米,懒得生火。”
奚蒙蒙感慨:“不煮也不用吃生米啊,来,我做点炒米给你们吃吧。”
她用高压锅做灶,劈衣柜做柴,支起锅生起火来,将生米丢进锅里,只炒了几分钟,一锅白里透黄的炒米就做好了。
孙大圣吃了一口,满嘴香,这国际超模,在厨房里也是超级厉害。
凤珑玲感觉奚蒙蒙就是魔法师,这个没心没肺的女孩,顿时就崇拜起她来了:“蒙蒙姐,你真是太太强大了,没想到你身为国际超模,厨艺竟然还能这么好。”
奚蒙蒙笑得有点沧桑:“玲妹妹,我可不比你,我是江源人,父母是普通工人,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何况我这种招弟地位的?”
她其实已经说得很委婉了,她所有的一切都是靠自己打拼挣过来的,可不比凤珑玲这种富贵女,什么都有大人操心。
但孙大圣不以为然,虽然他承认奚蒙蒙很厉害,但凤珑玲是富家女也不是她自己的错,至少从大灾降临到现在,这个女孩表现出来的韧性让他有点刮目相看。
两人一番交流之后,凤珑玲很快就成为了奚蒙蒙的粉丝,一口一个蒙蒙姐,热乎得不知道北,吃了一阵子,她还大呼小叫起来:“呀,看我们这些大人,做的什么事,怎么不叫你那小弟弟下来吃鱼了。”
这话也真好意思,那碗里现在只剩下一具没有肉的鱼骨了。
奚蒙蒙说:“没关系的。
他有吃的。
大圣那天不是送了我们一些米吗,还没吃完呢。”
说着,她用依稀带着点感激的目光扫了孙大圣一眼,孙大圣站在沙发上嗑米,脸冲着街口,样子有点出世。
凤珑玲低声笑道:“蒙蒙姐,你还真相信那个家伙叫什么孙大圣?鬼扯呗,哪个老爹愿意给孩子起这么大的名?也不怕夭折了?”
“管那么多,名字就是个符号,就算是他的绰号呗。
他既然愿意叫这个名,那我们就叫呗。”
奚蒙蒙说。
凤珑玲看了看奚蒙蒙,问道:“蒙蒙姐,有个事我不知道当不当问。”
“问呗,能有什么关系?”
“你是江源本地人,那你的父母亲戚他们呢?”
凤珑玲黯然神伤,但还是回答了小丫头的这个问题:“我母亲前年病逝了。
至于我父亲,这世道一乱,到处都是抢劫的,家里越富有的,越容易被人关顾,我父亲为了让我们逃走……”
凤珑玲明白了,她跟奚蒙蒙两人是同病相怜啊,一个冲动的念头突然生起:“蒙蒙姐,你跟你的弟弟一起搬下来住吧,彼此也有个照应,何况,这里的存粮也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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