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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隔了几层楼的距离,那吉他声传到办公室里的时候,声音真的已经很小,飘飘渺渺的,如果不是因为环境极为安静,如果不是留心,甚至有可能会听不到。
但齐洁却是第一时间就听到了——那只是一个简单的拨弦,甚至未成曲调!
呼啦一下,她一脸惊喜地站起来。
完全没有丝毫的犹豫,她“啪”
的一声合上笔记本,迈步就出了门。
仍旧是老地方,她掏出手帕擦了擦台阶,小心地坐下。
坐下之后,她却又有点想笑。
“这是怎么了?”
她问自己,“好像一天听不见他唱歌,就觉得这一天缺了很大一块似的!
听见一点动静就高兴得了不得,赶紧巴巴地跑过来听……”
想着想着,她就忍不住在心里打趣自己,“大概过去那些大家闺秀啊、夫人太太们,也就是这个享受了?专人、面对面的唱!
这比听磁带、听CD可高级多了!
就是人家唱的人还不知道多了个人在偷听……”
今天楼顶的吉他弹得略有些乱、有些生涩,而且是连着弹了足足七八分钟的吉他,然后才开始有唱歌声切进来,只听了几句,齐洁就辨认出来,是《爱不爱我》。
对于已经习惯每天坐到这里来听半个小时歌、而且已经前后听了至少十几次的齐洁来说,居然听到一首自己熟悉的歌,她竟是突然有点小激动的感觉——要知道,在此之前她已经听楼上人唱了不下三十首歌了,却居然没有一首是自己听过的,这让她几乎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被这个时代给淘汰了。
但是,这种激动,只维持了短短一两分钟。
不可否认,虽然听上去他应该真的只是在练习,对歌、对吉他的和弦,都显得略有些陌生,总之给听者的感觉就是不太流畅,但他仍然唱的很好听。
齐洁不懂音乐,但她觉得楼上人的嗓子应该算是很好,而且他很会用自己的嗓子,高音、低音、真假音,全都是浑不费力,完全是一副游刃有余的架势。
而且听他唱歌时,你很容易就能感觉到他对歌曲、对每一个音符所注入的那种恰如其分的感情。
他的嗓音,和他的感情、他的诠释加在一起,让他的歌很动听。
尽管珠玉在前,黄玉清的原唱已经很好,但听他唱,仍然会觉得很好听。
或者说,是别有一番风味。
但是,也仅此而已了。
齐洁早已习惯每天都听到完全不同的、而且是从未听过的歌了。
尤其是,那些歌还都是那么的好听!
现在突然换了自己熟悉的,新鲜劲儿一过,莫名的就有些不满!
而且,一首《爱不爱我》,他一唱就是七八遍!
反复的练习!
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只是在“偷听”
,这时候齐洁几乎忍不住想要对楼上人喊一嗓子,“喂,换歌啦,换歌啦!
我要听你以前唱的那些歌!”
或者是——“退票!”
脑中想到这些,齐洁自己先就忍不住想要大声的笑出声来。
紧紧地捂住嘴巴,她好悬才把自己的笑声憋回去,却仍是让那股笑意给憋红了脸。
每次在听他唱歌的时候,齐洁总觉得自己好像突然就年轻了,突然就回到了那些无忧无虑的青春岁月——尽管事实上现在她也还青春着呢!
止住笑意,她老实地坐在原地,抬手支颐,耐心地期待着楼上人的下一首歌。
终于,楼上人真的换歌了,但这一次,是……《我爱你,故乡》。
又是一首听过的、而且还是很熟悉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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