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吗?
这种话,李佳玉说不出口,他依稀还记得,十四岁那年,他参加堂兄的婚礼,第一次见到身穿雪白婚纱的晏紫苏,她与英俊高大的堂兄站在一起,简直就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他只感觉这世上再也没有更加般配的情人了。
可是,谁能想到,四年之后,这对夫妻就天人两隔,晏紫苏永远地守寡,成为未亡人,再也无法找到男人温暖有力的臂弯了。
守寡么……这真是一个难听无比的名词啊。
李佳玉摇了摇头,默然不语地带着小队继续往百米开外的夜总会走去,只是还没走出几步,李佳玉就赫然看到夜总会的二楼打开了几扇窗户,然后有几个男女爬上了窗沿。
不,不是爬上,而是被人推上的!
李佳玉视力很好,他能看见那几个男女哭得稀里哗啦,眼泪鼻涕涂了一脸,表情恐慌至极,频频地回头哀求着什么,但他们身后的人却没有任何的反应!
看到这一幕,晏紫苏没反应过来,但李佳玉和桔梗却同时明白——那几个窗沿的男女,只怕是主动送给魔狼的粮食了!
“不要啊,江老板,放过我吧,我在你的地盘干了足足五年,为你招来那么多生意,还帮你套过那么多有钱人,就算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你怎么就舍得把我推出去……”
一个神色憔悴的女人,发丝凌乱不堪,脸上写满了绝望和惊骇,双手被绳子绑住,就像待宰的可怜羊羔。
“为什么是我!
为什么要选我!
你们这群王八蛋!
就因为看我不顺眼吗?江哲,老子好歹也跟你朋友一场,你被严打的时候,要不是老子帮你擦屁股,你早就牢底坐穿了!
江哲,你这个王八孙子,翻脸就不认人,拿老子来当肉粮,老子做鬼都不放过你!”
一个浑身肥肉,衣服邋遢的西装男子激动得满脸涨红,因为暴怒和恐惧,他的海量肚腩抖个不停。
“老江……你连我都不要了?我是你老婆!
跟你同床共枕了三十年的老婆啊!”
一个风韵依旧的半老徐娘,绝望地坐在床沿上,泪流满面,肝胆寸断。
她怎么也想不到,那个平日对她千依百顺的十佳好丈夫,竟然会主动把她推出去,她哭得难以呼吸,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她犹记得三十年前与江哲结婚的时候,他一贫如洗,却对她说会爱她一生一世!
可为什么他会这么狠心,把结发妻子也推进狼口啊!
“你们再吵也没有用……人,总会死的,就看死得有没有价值,拿你们去填饱怪狼的肚子,我们这些人就可以暂时安全六个小时,你们不觉得,自己很伟大吗?”
名叫江哲的中年男子头发半白,眉宇间满是疲惫之色,只是眸光依然锐利,身上的西服一丝不苟,气质沉稳,隐隐间还有着一股黑道人士的残忍,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
他就是这家夜总会的老板,在西江市也算个人物,黑白通吃,风光过一阵子,有不少死忠的手下。
末日降临的那会,大概是下午四点来钟,尽管还没到晚上,但是江哲已经约好了不少老朋友在夜总会准备晚饭,而又由于这里环境十分地宜人,来这附近游玩的人也不在少数,所以当怪狼出现的时候,附近的人也跑进夜总会避难,当时夜总会里的避难者将近有八十个!
但现在,幸存者只剩下三十多个了,其他的,早已进了魔狼的嘴里,化为烂肉,连骨头都不剩!
江哲是个很内敛的人,也是个怕死的人,他在夜总会里还有十几个追随多年的手下,他们很忠心,很能打,靠着这些手下,江哲掌管着所有幸存者的生杀大权。
即便夜总会的大门是合金钢做的,非常结实,但墙壁却一点儿也不坚固,下面的那些魔狼,一爪子就在墙上留下深深的坑,真要任由它们拆下去,肯定会把墙也拆了,然后闯进夜总会,到时候所有人都要死!
所以江哲想出了一个办法,那就是拿厨房的肉类来填饱魔狼的肚子,也许魔狼吃饱后,就不会躁动了。
事实上,这个疯狂的办法真的很管用,魔狼吃饱猪肉牛排以后,就老实了许多,但猪肉、牛排、鸡鸭什么的,很快就消耗一空,它们又开始发疯地进攻夜总会,甚至有一头魔狼跳得极高,竟然跳进了二楼,进去咬死了十几个人才被两个军官用十几发子弹打死。
江哲急了,索性命令手下,把十几个死者的尸体扔下去,果然,魔狼停止了进攻,开始默默地啃咬尸体,吃完后,它们又懒洋洋地趴在地上休息,直到饿了才会继续躁动。
如此一来,江哲就想到了一个更加疯狂的办法,用人肉来填饱魔狼的肚子!
这个方法,简直就是丧心病狂,但也是无奈之举,总不能让所有人都被一锅端吧?超过一半人赞同这个办法,只是挑选谁去当肉粮的时候,所有人都犹豫了,因为谁也不想死。
江哲拥有绝对的权威和力量,所以,挑选谁去喂狼,就完全由他来拍板,这两天以来,已经消耗了四十多个人,大部分都是坐台小姐、客人、游客,但余下的幸存者早已人人自危了,就连他的手下也开始不服管理,无奈之下,江哲只好下重注,把自己的老婆也贴上去。
尽管很不舍推老婆去死,但是江哲不得不这么做,他和他的手下心里还留着希望,也许再坚持一下,那几十头魔狼就会厌倦了这里……或者,城东郊区的军队赶来,把魔狼统统消灭!
一次意外,左眼发生变异,可以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随之接二连三的鬼怪灵异事件,科学无法解释事件缠着在他的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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