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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来余家吃饭的人,除了程野的干奶奶是远道而来,其余人都是村子里的左邻右舍。
因为昨天办酒席时,村子里的人都来帮忙,为感激这些人帮忙,早上又杀了好几只鸡请客吃饭。
约莫到早上十一点左右时间,客人陆陆续续走了,留在这里过夜的干奶奶和老太太到屋外坐着聊天,程毅忙着送客,程野去了军营,一大桌吃剩的饭菜和满地狼藉的屋子等着余溪和黄连弟收拾。
起初堂弟程枫还会帮忙收几个碗,余溪看得出他是个贪玩的人,村子里几个同龄人来找他的时候,他二话不说撒手就溜了。
“余溪,你把这些碗都收起来,装进盆子里。
等会儿水烧开,我再洗。
对了,那些个剩菜就不要了,丢进潲水桶就行,肉留着,肉金贵着,可别丢了。”
黄连弟一边生火,一边冲余溪说话。
余溪看着满院子的碗,有些头大。
早上一共开了三桌,每桌都有十人左右,碗、筷、盘子加起来有一盆这么多。
而且这顿饭的菜主要是鸡鸭鱼肉,炒的很油腻,碗和盘子上肉眼可见的油渍。
以前,余溪跟朋友一起做饭时,一直坚持一个原则,那就是宁愿做饭,也不会洗碗。
她不喜欢油黏在手上的感觉,无论用多少的洗洁精或者沐浴露清洗,仔细闻一闻还是有股怪怪的味道,叫她难受。
可今天,她有什么理由拒绝?
余溪按照黄连弟说的话,把剩下的饭菜都倒进潲水桶里,单独把肉弄出来,装进另一个盘里。
黄连弟麻利地生完火,出来时,余溪一张桌子还没收拾干净。
黄连弟看着余溪不紧不慢的身影,先是有些怨气,再一想她才刚嫁到程家,可能诸多事情还不上手。
只要她仔细调教调教,假以时日,余溪就能接替她手上的活计,自己享享清福了。
黄连弟走到余溪身边,抢过她的碗,三两下把剩饭倒进潲水桶里,“干活不用这么细致,照你这么做法,咱们俩怕是到晚上也干不完这里的活。”
余溪手顿住,看着黄连弟一下子把桌子清扫干净,速度快她十倍。
余溪无奈喘一声,继续埋头苦干。
手脚麻利点,干完这些活,她也许就能休息了。
这个信念一直在余溪脑海里,这一天下午,光是洗干净碗、筷子、碟子、桌布、桌子等等东西就用了三个多小时,就在这个小院子里,余溪亲眼看着晌午的烈日慢慢变成傍晚的夕阳,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这种感觉跟下班挺像。
下午六点多,她走出办公楼的时候,天空还是白的,不过就坐了半个小时的地铁,再从地底下出来时,街上的便利店已经亮起灯光。
跟上班相比,现在的余溪更悲催的是,本以为做完院子里的活,她就能喘口气,就能歇会儿。
可她低估了黄连弟的工作能力,黄连弟就像一个不知疲倦的永动机一样,灌下一碗白粥,喊上余溪,又匆匆忙忙拿上一家人的衣服要去洗。
“就剩这点活了,咱们村去洗衣服跟你们那一样,都是到小溪边洗。
从这里一直出去,再拐个弯往下走,就能看见了。
我只带你去一次,你可得记得路,以后家里的衣服就由你来做了。”
黄连弟一口气说完。
余溪心里很烦,累得一句话都不想说,仅剩的力气全部都用于压制自己即将爆发的脾气。
她跟在黄连弟身后,去到洗衣服的地方。
天色已经完全暗下来,压根看不清哪里跟哪里。
黄连弟像装了夜视仪一样,走起路来飞快,余溪为了跟上她,直接往地上摔了一跤,把手掌边缘的地方给擦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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