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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世她可是上过大学的,这样以来,就不知比现在这个时代的学生多学了多少年,能考上大学真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儿。
常婆子没有拿回来女儿想要的东西,自然是不甘心的,回到家看见大孙子,于是就把碗递给常弘。
“去上你四婶那买菜去!”
“钱呢?奶奶,要不我背过去粮食也行,我看很多人都是拿粮食去换的。”
“你怎么那么实诚呢?你去了,你婶儿还会要你的钱!
你把碗一给她,她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常婆子这话说的当真是不要脸皮了。
“我不去,别人家都在笑话我们一大家人吃白食,我四婶儿也不容易,她是帮人家干活的,那又不是她自己的。”
常弘今年十二岁,虽然憨,但是基本的礼仪廉耻还是有一些的。
常婆子不知道自己怎么养出了这样一个不贴心的孙子,不情愿的去了屋里,拿了一个小口袋装了四五斤的新麦,然后递给了常弘。
“这样总行了吧,快去快回,别耽误你姑进城。”
常弘背上麦子一溜烟的跑出了门,然后见到许芳华就是一阵诉苦,说昨日的卤菜,他们非但没有吃上还被小姑打了一顿,最后他们只沾了一些汤水吃,小姑一个人把那碗菜全都吃了。
那可是满满一碗菜呀,难道常玲不嫌味道咸吗?这个常玲,一般人都做不出来她那样的事儿。
为了抚慰常弘兄弟俩昨日受伤的心灵,许芳华又从自己账上切了半斤猪肝给他。
回去的路上常弘一直咧着嘴笑个不停,有人就问他笑啥呢?
常弘炫耀的说,四婶儿心疼他昨天没吃上肉,今天特意给他和弟弟切了猪肝,他四婶是世界上最好最善良的人。
昨天晚上,秦嫂子端给常婆子一家那一大碗菜,可是不少人见了,他们兄弟怎么可能没吃上肉呢?有好事儿的人就问,为啥没吃上。
常弘一脸厌恶的说,都给小姑了!
这下好了,常玲贪吃的名声就这样传了出去,以后谁家娶媳妇可都要避着她了。
拿到了卤菜,常玲就按照自己的计划准备进城了,但是这么热的天她可不会自己走路去进城,可以让舔狗李宝库送自己一趟。
这是一个不方便的年代,也没有个手机随时联系,常玲想着等出了村,找个不认识的孩子去李家村喊他一声吧。
临走的时候常玲又从常婆子那拿了十块钱,这可是一笔大钱,也只有像常婆子这样被常玲洗脑的人才拿的出来,换个人家绝对不会给孩子这么多钱。
常婆子本也是心疼钱的,但是常玲说了,住别人家里总要偶尔给个伙食费吧,还要去买复习资料什么的,用钱的地方多着呢?等以后考上大学,这笔钱又算的了什么呢?
只要有利于女儿学习,常婆子总能狠得下心,那钱说给就给了。
常家村离城这么远,本来常婆子的意思是,让常大借个自行车送常玲进城,但是被大儿子堵了回来。
常大说,家里都忙成什么样了,哪有时间进城,不赶紧把麦子收完,要是下场大雨,自己家明年吃什么?
大儿子说的也确实有道理,常婆子不敢强求,常玲却是巴不得这样呢,常大送她进城不就什么都露馅了么?
常玲去的可不是什么同学家,而是李宝库家给李宝库在城里准备的房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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