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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叶冷冷一笑,“那时候我还很小,忘记了到底是几岁,应该不会超过五岁。
养父在我心里是无所不能的,所以他死在魔窟对我影响很大,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困在那种阴霾中,无法脱身,对于我以后要孤零零活下去的那个地方,充满了抗拒以及畏惧。”
莫朝云不由自主握紧了千叶的手,似乎想要安慰他,却听他道:“不过已经过去了,最黑暗艰难的日子已经离我远去了,所以你的安慰就不需要了。”
“那你从前……没有成为魔尊之前,是怎样的呢?”
突然很想知道,面前这个完美无缺的少年,不,男人,他从前并非无所不能的时候,又是个什么形容?会不会比现在有人情味许多,也亲切热情许多?魔窟残酷的生存规则,将他变成如今疏离的模样,想起来竟然十分难受。
千叶似乎是想了想,“没什么特别,和你一样,从异人馆的选拔开始,那时候受伤如同家常便饭,被人算计和欺负也就像日常一样平常,日子很寡淡,所以没有费心去记住,久而久之就变得一团模糊了。”
莫朝云忽然停下脚步,然后抱住千叶的腰,靠进他的怀中。
他微微怔住,最后嘴角浮起一丝笑,“是不是男人一旦卖苦,女人就会这么同情心泛滥施以安慰?看来我从前是没什么经验,要是早这么说了,你估计如今会更喜欢我吧。”
“你讨厌。”
莫朝云说这话时闷闷的,虽然隔着他胸前的衣衫,也能猜到她是哭了。
真是一个很像小兔子一样软绵绵的姑娘,傻傻的、蠢蠢的,却天真得很可爱。
如果不是眼下这般相遇,就像她所说,他们只是路上平凡的邂逅,或许他会想要和她试试看,只可惜,这世上从来没有如果。
千叶抬起头,看着一直尾随的四角旋风戟几人拐入了不远处的一家客栈。
他微微翘了翘唇角,若是换成平日,身后被两个戴着面具的鬼祟人影跟随,这几个明显是练家子的人,不可能注意不到。
不过巧得是,今日是庙会,街上摩肩接踵、人流如织,戴着各种面具的游客更是多如过江之鲫,反而降低了他们的警惕之心。
人心皆有盲点,他们几人的盲点就是自负,觉得自己一脸不好惹,根本不会有人敢盯上他们,这可是行走江湖的大忌。
不过感谢这几个蠢瓜,让他的行动省力不少。
“好了,快起来吧,周围的人都在围观你了,你这个胆大的姑娘。”
虽然今夜出行的男女都有些你侬我侬的心思,不过像莫朝云这种直接靠进千叶怀中的,却是少数。
当然,千叶才不会对她说多数看他们的都是女的,而且都是在盯着他看,毕竟他虽然带着面具,但长身玉立,一望便知是位美公子。
莫朝云闻言有些害羞,又嘴硬道:“我们北昭的姑娘才不像你们南越一样扭扭捏捏,我若是喜欢你,就一定要让你知道,只有我一个难受可不行。”
千叶嘲笑道:“一个人难受不如两个人一起难受,嗯,这点你一直做得很好。”
“喂!”
莫朝云从千叶怀中抬头,才咦了一声,“他们人呢?”
“你一路只顾着对我动手动脚地揩油,真让你盯人,顷刻间跟丢。”
“我哪有揩油?我明明安慰你……还有,谁说我跟人不行,我以前可是很厉害的!”
千叶睨她一眼,“这么说你现在跟丢人,还怪我咯?”
“不逗,他们去哪了?”
千叶努了努嘴,“那家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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