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趣读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六十七章 世间竟有如此良才(第3页)

杨大彪猛锤掌心,痛心疾首:

“尽欢,不对,谢大哥当真忠肝义胆、烈勇无双,爹都是县尉,我要是有这一半冲劲儿,现在何至于还是个尉史?”

刘庆之也是满眼自愧不如:

“和谢公子一比,我都对不起这身衣裳!

这……唉!

真是羞煞我也!”

连向来谦虚的侯管家,此时都忍不住赞叹一句:

“此子这韧性,老夫都要略逊半筹。”

能让侯管家甘拜下风的,谢尽欢估计是头一个。

丹王凝视纸上的言志诗,都不知该作何言语。

毕竟在丹王的心中,谢尽欢目前的形象大概是——父辈因公殉职、为人谦逊不争、武艺冠绝同辈、志向高远守正、为民不惜性命、办事不辞劳苦、相貌俊气不凡、文采拿得出手……

这上面占任何一条,都大有前途,谢尽欢竟然集齐了!

硬要鸡蛋里挑骨头的话,就是出身一般,竟然不是丹王世子!

不然他怕是做梦都得傻乐呵。

对了,儿子……

念及此处,丹王这女儿奴,忽然想起还有个大闺女没嫁人,转眼望向长宁郡主:

“翎儿,你觉得谢尽欢如何?”

“啊?我?”

长宁郡主比丹王了解更多,还知道谢尽欢博学多才、幽默风趣、能喝能唱能弹能跳,甚至玩游戏非常厉害。

这种登得厅堂、上得绣床的完美男儿,长宁郡主说起来都有点小压力。

不过更大压力来自于闺蜜!

面对眼神灼灼的父王,长宁郡主悄然示意旁边两个大姑娘:

“既然谢尽欢不在,父王先回王府歇息吧,我命人出去搜寻,免得他有伤在身出了岔子。”

丹王也是此时,才想起旁边站着俩红颜,当场赐婚横刀夺爱,不太合适,为此没有再多问。

但这女婿,他要定了……

----

入夜,紫徽山深处。

远方时而响起几声兽嚎,毛发乌黑的煤球,在星空下盘旋,注意着周遭动静。

完全没路的原始森林中,谢尽欢手里牵着一匹活祖宗步履蹒跚,哪怕满头大汗,依旧手持正伦剑砍着枯木杂藤:

“上次出来没觉得多远,怎么还没到地方?”

红衣阿飘在身侧盘旋,眼神爱莫能助:

“上次你怕被我吸阳气,几乎是飞着走,现在慢慢爬,能一样?照这个速度,你到地方得用三四天。”

谢尽欢能抗住慢慢走,但害怕搜索差役先找到了地方,面对漫漫崇山峻岭,现在只后悔出门没把林大美人带着。

“你道行这么高,就不会现场研究点缩地成寸、御剑飞行的法子?”

夜红殇微微耸肩:“可以。

不过任何神通法门,都是对天地造成多大影响,就得先掌握多少天地之力,你都没驱使自身飞几百里的实力,如何凭空飞那么远?”

谢尽想想也是,正埋头苦行间,忽然察觉不太对,脚步顿了下来,蹙眉望向前方。

背后死都不肯迈步的马匹,也恐惧不安的开始后撤……

踏踏……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最后一个通灵画师

最后一个通灵画师

我的外婆是有名的鬼画师,行里人称梁鬼娘。外婆死后,留下了一幅值钱的鬼画。然而在一个普通的雨夜,一个陌生人闯入我的家中将我绑架,我醒来后,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那里出现了我外婆的画作之后,我的生活发生了诡异的变化。绝美的半面狐灵,萝莉血滴子,不老的盗墓贼,穿人皮的神秘青年,这些东西,就这样真实的出现了。...

帝皇为天

帝皇为天

人气新书,日更万字脚踏噬天古蛇,手掌地狱天罡!战天地万灵,灭无极苍穹!天地因我战栗,万物为我臣服。严风以一己之力雄踞天之巅,奈何岁月无情,地老天荒,红颜逝去,一切终将腐朽严风不甘心站在万灵之颠,却依然要受岁月之蚀...

重生世家千金

重生世家千金

世家千金柳蔚虹重生回到十七岁的青葱年华。  彼时,一切都还没失控,一切都还来得及挽回。  错失的父爱辜负的深情倾颓的家族她都要逐一补救,重塑自己的完美人生!  生活要简约,但简约的基础是随时能够奢华,不然就是寒酸。  偶尔要扮猪,但扮猪的基础是随时能够吃虎,不然就真是猪了!  如果对手是老虎,那就扮猪吃了他如果对手本来就是猪呢?...

贞观唐钱

贞观唐钱

闪耀着不朽的容光,我愿意穿梭千年,去追寻曾经的方向,即使一夜灿烂,即使只有瞬间怒放。大唐总给我们留下太多遗憾,曾经的霸主犹如昙花一现。如果大唐流传千年,那我们的世界又会是怎样。从启示开始读哦。...

这个海贼不太冷

这个海贼不太冷

七位鬼神,相当于七种恶魔果实能力。残影冰霜冥炎即便是最强大的海王类,在第七鬼神怖拉修的面前也只能俯首称臣。在这个千帆竞渡弱肉强食的世界之中抱歉,有实力真的可以为所欲为。群号647953994...

破九天

破九天

武林绝顶高手洛风,因挚爱病故,心灰意冷之下,带着挚爱自绝于天山中。五百年后,天降异像,使天机紊乱,让神州大地天翻地覆。再过一千五百年,天山之巅,洛风竟破冰重生........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