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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红薯与粉条,宗室与觉罗可红薯这东西推广的慢,仅辐射了闽浙鲁,或许与红薯的食用烹饪方法不到位有关。
烤红薯猛一吃很好吃,吃一半就撑住了,腻的吃不下去了。
白粥红薯块,蒸煮红薯,猛一吃很香甜,天天吃犯酸水。
唯独红薯粉条,就跟把大米制成米粉一样,任天天吃,也不会腻。
正如象牙,鱼翅一样,有需求才有杀戮。
元吉感觉要忽悠农人与地主多种红薯,创造需求才是最好的手段。
皇帝的弟弟家都天天吃红薯粉条,这就是宫廷贵族的下午茶啊,土鳖云集的上流社会还不跟上?赶紧来碗猪肉炖粉条!
红薯适合温暖的南方种植,北方来个小土豆,再加个适宜广泛种植的大玉米,这俩土里的金疙瘩与地上的标杆有了,就不用施粥插筷不倒了,红薯土豆玉米面窝头吃顶你!
红薯土豆不用现代栽培技术,不用精耕细作,亩产都是数千斤级别,玉米耐旱不挑地,又少病虫害又好伺候又高产,
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人口都是承载工农业总量的基石,征服与文明扩张的最佳武器。
农业产量上不去,就解放不了人手,就支撑不了工业社会与商业繁荣。
再会造菜刀,有需求的买不起,那就是无效需求。
大清九成以上人口是农民,高产作物就是工业品需求的倍增器。
元吉要收蛋糕税,就得让蛋糕越大越好。
小心伺候在元吉身后的赵福,不知道主子为何盯着一挂挂老面条得意洋洋,莫非要把府上每天都得吃粉条,改成每天全得吃粉条么?
那恩典可太大了我的爷,再爱吃粉条子也不能这个吃法啊。
“主子爷说的是呀。”
赵福狗腿的趋前,握拳托腮,兰花指恰点着唇,一副拈花若笑的销魂样子,“这红薯粉呀,滑,嫩,筋道,吸汤汁儿,要是炖个大肥肉,再放点辣椒滚滚,老奴的舌头呀,都恨不得咬下来。”
铺垫了一下,才语气一转,龇眉带笑,“可是主子爷呀,咱不能天天吃这个呀,让舒妈妈记上一笔,报上宗人府,主子爷也晦气不是?老奴在灶上熬了粘米粥,剥了松花蛋,酱了鹅翅,卤了鸭胗,炖…”
“行了行了行了。”
元吉看见赵福一副哄小孩的样子就崩溃,这个自称“老奴”
的娘炮,实际刚过而立之年,那真称得上一把屎一把尿把他拉扯大的,从一出生就开始跟前伺候。
在元吉残存的上一任为之不多的记忆中,不少就是小赵福的画面。
为了怕米粥呛着他,拿个小勺子在那碾熟米,用脸蛋试过碗的温度,才端给他,半勺半勺的喂。
大冬天的裹着老棉袄坐在侧屋的佣人房外,守着个小炉火,小炉上温着饭,就是怕待房里,他起夜听不见,饿了吃不着。
或许是从小哄惯了,赵福已经形成职业本能了,或许是打小就当男保姆,导致了荷尔蒙产生了变异,更或许是赵福本性如此。
反正,元吉见过的太监里,就没他这么娘的。
可一个从小伺候了他十多年的“老”
太监,他也实在是不忍较真。
关键是他发脾气没用,上任打小就是个凶戾的主,怎么治疗小孩发脾气,赵福的经验丰富极了。
那都不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而是很轻的一脚过去,赵福都能恨不得飞出十里地去,一边飞还一边喊:“主子爷这脚可真狠,把奴婢的魂儿都踢没啦~啦~啦~啦~”
赵福还会人为创造回音呢,一听就是奸臣胚子。
等他接任了“元吉”
这副身体,继承了不少上任的某些东西,前后两任都已经对这个蹬鼻子上脸哄小孩的狗太监无可奈何了。
又不能把赵福砍了,从身边赶走这么忠心耿耿的老太监吧,也实在是怪不落忍的。
美国同性恋都合法了,元吉后世什么邪乎玩意没见过,伪娘都看吐,只能随他去,关键后世真遇不上这么忠心耿耿的仆人。
要么说统治阶级坏呢,元吉就觉得满清贵族奴隶制,也不是不好,关键看你是满清贵族,还是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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