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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梁高高的,挺挺的。
嘴唇厚薄适度,唇色带着微微的红色,不浅也不深。
个子比同龄的孩子都高。
头发也是乌黑如墨。
可以看出来,他的父母外貌应该都不会太差,说不定生他的母亲还是一位美人。
只是因为顾云啸平时都是一副桀骜不驯的样子,穿着一身简单陈旧的布衣,头发也是用一根简单的布带扎了起来,让人看到的只是一个我行我素的打架高手。
打遍村子无敌手的战绩让人忽略了顾云啸本来的模样,其实他也是一个可爱的小帅哥嘛。
林诗诗用一种老妈子看儿子的眼神看着顾云啸,心里感慨着。
正神游天外来着,便听到了顾云啸的声音,说道,“我写好了。”
林诗诗连忙回过神来,坐直了身体,接过他递过来的笔记本,翻开,读了起来。
“昨天一早我出门准备去学堂,在门外看到一只兔子。”
不错,一开头便交代了,时间,地点,人物。
“兔子的毛发是灰色,个头长的又大又肥。”
可以,还懂得怎么去描写兔子的外貌。
“我停下脚步,怕惊到它。”
很好,写出了自己当时的想法。
“便从腰间摸出一把小刀,向它快速的扔了过去,兔子被我杀死,我把兔子捡起来,扔进院子里的柴房,准备晚上炖汤喝。”
林诗诗瞪大了眼睛,这走向不对啊,一般的孩子看到了兔子,不是都会走过去抱起了兔子,一起愉快的玩耍的吗,再不然也是抱回家养起来啊。
这是不是有点那个啥?血腥暴力了一点啊。
小孩子写这种东西可以吗?
林诗诗转过头看向顾云啸,顾云啸带着有点婴儿肥的稚气面容,十分单纯的看向她,黑黑亮亮的眼睛里还露出了疑惑,似乎在问她写的怎么样。
林诗诗瞬间收起了目瞪口呆的表情,平静的问道,“这个是写的你昨天早上发生的事情吗?”
顾云啸点了点头,回答说,“是的。
我就把昨天早上发生的这件事情写下来了。”
林诗诗静静的思考了起来,不管怎么说,顾云啸是刚刚开始写文章,对于孩子的第一篇日记,鼓励是最重要的,可不能打消了孩子的积极性啊。
况且事情也很正常嘛,就是写早上出门猎了一只兔子,内容没有什么不对,挺好的一篇猎兔文。
于是林诗诗做好了心理建设,恢复了正常神色,把笔记本还给了顾云啸,微笑着点了点头,并且拍了拍他的肩膀,诚恳的说道,“写的可以,再接再厉,下次我们可以换个话题写,就写你在学堂里和大家一起玩游戏的事情吧。”
顾云啸听到了林诗诗的评论,默默的点了点头,逐磨着自己在学堂里和大家到底玩过了什么游戏,但是似乎没有玩过什么游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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