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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方沐阳不讨厌人家喝酒,他自己也挺爱喝两口的。
前世爱喝红酒,每天晚上一小杯。
红酒对女人来说,是美容养颜的佳品,她这宅女有钱有闲,自然不会错过。
今生虽说年纪还小,不过冬日里跑船的时候,也会喝一口酒暖暖身子。
是那种瑞昌本地酿造的土酒,放得久了,微微有点酸,度数也不高,连喝好几口才能感到腹中升腾的暖意。
无论是哪种酒,方沐阳都是带着欣赏的心情去品尝的。
她也最是喜欢微醺的感觉,头有点晕,但不至于乱了神智,看东西似乎都能清楚许多,心情也跟着莫名开朗。
在月夜的金江上,趁着酒意,对着江风高歌一曲,平白就能生出几分令狐冲似的豪情来。
可是小方姑爷最是讨厌喝醉酒的人,尤其是明明没有醉,还借酒装疯的人。
比如此刻的齐三。
眼神清明,脚步稳定,偏偏拉开了衣襟露出白白肥肥的胸膛,装着豪气的样子拽他进去,指着桌上的酒杯叫他:“来来来,他们都不陪我喝,你陪我喝几杯!”
小方姑爷最是吃软不吃硬,闻言挣脱了手,揉了揉手腕冷笑道:“您说笑呢!
这桃花酒跟甜水儿似的,哪里吃得醉人?再说了,这桃花酒号称隐士酒,最适合独酌,您这一闹腾,可没半点儿隐士风范了。”
齐六又绷紧了脸,盯着他不屑道:“隐士?还真没听说喝酒喝出隐士来的!”
方沐阳讶异地看了他一眼,这还是见到这冰块似的高个以来,他说得最长的一句话。
旁边王克礼冷汗跟着就下来了,忙起身拉了方沐阳打圆场:“两位莫怪,沐阳小孩儿不会喝酒,也不会说话……”
可正主齐三并不生气,反倒笑嘻嘻地问道:“这酒还有隐士俗人之分?爷倒是头一次听说,来,给爷说个清楚!”
王克礼一听,就朝方沐阳丢了个“自求多福”
的眼色。
这两位都是高高在上的主,平日里叫人奉承着习惯了,猛然有个对他们不那么恭敬地,反倒来了兴致。
加上之前他们对方沐阳也挺感兴趣,王克礼就晓得方沐阳是入了两位爷的眼,唉,也不知道是福是祸。
方沐阳也不急,坐下给自己斟了一杯桃花酒,微带红色的酒液盛在白瓷杯中,拿在他肤色微黑的修长指尖,莫名就显得妖艳起来。
只听他缓缓道:“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
这酒,喝的人不同了,便也分了三六九等。
最末一等,淡而无味,是乡村脚店里头的农夫俗人所爱,价值便宜,饮后并无回味,只是端着泥碗告诉自己‘我喝过酒了’,自欺欺人而已。”
“略好一等,于市井酒楼贩售,索求者唯图一醉,自语‘一醉解千愁’,醒来却发现一切照旧,该愁得还是发愁。”
“更优者,饕餮之徒最好,只求口齿流芳,回味甘长。
可这三种,不过都是口腹之欲,未免落了下乘。”
说罢,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除了跟他比较熟的王克礼,其余几人包括冷着脸的齐六在内,都听得入神。
齐三更是殷切,亲手执壶替他满上,追问道:“那哪种又是上乘呢?”
方沐阳拈了酒杯,斜眼瞟过来,竟是眼波婉转,将齐三齐六一同横了一眼。
齐六叫他一看,满不自在地别过头去。
他轻笑了一声:“上乘者,喝的不是酒,是境界。”
“最次一等,喝的是烦愁,正是所谓‘酒入愁肠,借酒消愁’。
略好一点的,喝的是放荡,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借酒装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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