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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一出口,他忽然觉得喉咙有些发紧,某处也有些发硬。
素了五年多,好容易上次吃了个半饱,原本以为从此后又可以每天吃饱喝足了,没想到这个女人第二天一早就逃之夭夭了。
跟着,他就悲催地中枪了,躺在床上什么都做不了。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不是他中枪了,这个女人也不会这么心甘情愿地陪在他身边,一天超过八小时无怨无悔,剩下的时间还要替他做营养易消化的病号饭。
这么想着,他的心又开始酥软了,这些天在医院过的日子,简直就是梦幻般的日子,有老婆和两个孩子守在他身边,围着他转,以他为圆心,开展他们的日常生活。
他简直都不想出院了,一有机会就跟庄家诺说,他要多住一阵子,以免留下什么后遗症,影响今后的幸福生活。
“见过蹭吃蹭喝的,没见过蹭医院住的,你呀你呀,究竟有多没出息?”
庄家诺鄙夷到家了。
不过私底下,他还是有些羡慕他的,毕竟有老婆孩子围绕着,这样的男人才活得像个男人。
或许,他也是时候找个老婆,生那么几个孩子了。
向北斗住院的这些日子,向梦兰担心的要命,但是她硬是忍住了没去看他。
她总觉得,她那个阴险可怕的便宜爸爸谢永安肯定会派人监视她,只要她一离开即墨家,自身的安全都不一定有保障,所以她不能去看她哥哥,她才不要把危险带给他呢。
好在这段时间有凌晓飞的陪伴,凌晓飞是个性格活泼的人,有了她在身边,向梦兰平生第一次觉得,其实跟女朋友在一起也是很快乐的一件事。
从小到大她多数时间都在生病,所以几乎没什么时间去学校,也没什么要好的女朋友,除了陆佳璧。
陆佳璧那人性格很中规中矩,又特别注重礼仪,所以跟她在一起很闷。
再加上她对陆佳璧的感情也十分复杂,心里总有些羡慕嫉妒恨,毕竟她可以光明正大地喜欢她的北斗哥哥,而她却不能。
这段时间,她又去了国外,像只缩头乌龟一样,远远地避开了这个地方,留下她一个人跟叶悠扬抢夺向北斗。
向梦兰忽然就觉得有些疲惫了,她的这份情感注定了没有结果,没有希望,那么,她还在坚持什么呢?
“小飞姐姐,即墨哥哥究竟是怎么爱上你的?你给我这女光棍传授点儿经验呗!”
有天无聊时,她终于忍不住八卦起来。
在她的眼里,即墨清扬那人就是一冰块儿,她特别佩服凌晓飞,能让那样一块冰为她融化,她却怎么都没办法让北斗哥哥为了她融化。
“悄悄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就是偷了他一个细胞而已,谁知道这男人小气得很,从此后就穷追不舍,非要把他丢掉的那个细胞连本带利给追回来。”
凌晓飞神秘兮兮说。
“什么细胞这么重要?”
向梦兰好奇道。
“精细胞。”
凌晓飞一本正经说。
“啊?小飞姐姐你好生猛啊!
即墨哥哥这种人你也敢强行扑倒?”
向梦兰一脸钦佩。
“那,那啥,谁叫我们当时同住一个屋檐下,正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嘛!”
凌晓飞厚颜道。
“还是你牛叉!
即墨哥哥家你也能住进去,据我所知他从不请朋友去家里玩的,他那人有洁癖。”
“总之男人这种东西,上赶着肯定是不成的,你得让他来追你,这样以后日子才能过得好。
要是你整天追着他,那他尾巴肯定是翘天上去了。”
“可是,你以为女人都有你那么勇猛,能把自己喜欢的男人扑倒?”
“哪里是我勇猛,其实我早就明白过来了,他之所以会让我给扑倒,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他早就想扑倒我,只不过一直没勇气付诸实施,所以我扑倒他的时候,他自然就半推半就了。”
凌晓飞一脸的吃亏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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