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趣读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章 动人的小狗(第1页)

在吃了一碗长长的兰州拉面后,陈翔又要了一个小菜,慢慢喝了两瓶苦涩的啤酒,以排解突然袭上心头的寂寞和孤独。

陈翔平时很少喝酒,两瓶啤酒喝进去,他就有了头重脚轻的感觉,就像两条腿正立在行驶的公交车上。

从小饭馆出来,陈翔尽力调控着自己两条不太听使唤的腿,慢慢的向住屋的方向行进。

时间已经是晚上9点40多分了。

路上的行人比平时少了许多,但车辆并没减少,它们就像夜色中波光粼粼的河水,在马路上流淌。

突然,陈翔看到一双明亮的眼睛正看着他。

那双眼睛里流露出的哀伤和期许,立刻打动了陈翔的心。

他慢慢向那双眼睛靠近,然后蹲下身。

那是一只小狗,一只小小的宠物狗,浑身脏兮兮的,在昏黄的灯光下,陈翔已经无法辩别它的颜色。

它蜷缩在路边一只垃圾桶的旁边,整个身体都在微微颤抖着。

就是它,用一双清澈如水的大眼睛吸引住了陈翔的脚步。

显然,它是一只看上去有点儿可怜巴巴的流浪狗。

这种狗,陈翔经常在回家,或者去上班的路上遇到,平时它们见了陈翔,不是警惕的拿眼睛盯着,做出一副防备的样子,就是不分青红皂白的对着他一顿狂吠,看上去,十分讨厌。

有时候,它们还会成群结队的在马路边出现;依仗着狗多,横冲直撞,互相追逐打闹,或者争抢什么食物,吵吵嚷嚷的,让陈翔分外担心被它们咬着了,还得到医院去打狂犬疫苗。

这些流浪狗固然可恨、可厌,但还远没那些跟着主人出来,又没用链子,或者绳子拴着,牵在主人手里的宠物狗更可恨、更可厌。

狗仗人势这一点,在它们身上表现的淋漓尽致。

它们经常胆大到毫不畏惧的跑到路人跟前,用嘴扯住人的裤脚,或者鞋子;一边扯来扯去,一边呜呜的叫着;让人心惊胆战。

当然,出现这种情况,都是那狗主人造成的!

所以,陈翔更讨厌这种养了狗,又不好好管理的狗主人。

由于以上总总经历,陈翔对宠物狗一向也是敬而远之的。

尽管过去,陈翔也曾想过养上一只小狗,可是总也过不了心里这道坎儿,又觉得有些麻烦,便始终没有付诸行动。

可是,眼前的这条狗,完全没有以上那些宠物狗的讨厌行为;它看上去那么楚楚可怜,那么无助,那么孤独,又那么寂寞!

“它怎么啦?是生病了吗?”

望着小狗不停颤抖的身体,望着小狗仿佛哀求的目光,陈翔的同情心慢慢从心灵最深处浮了上来。

“给,吃点儿吧!”

陈翔掰了一小块儿饼,递向小狗。

饼是陈翔买了准备第二天早晨做早点的。

小狗看到饼,目光马上就盯在了饼上,眼里闪现着渴求的光芒。

陈翔担心小狗咬着自己的手指,所以将那块饼递到离小狗的嘴还有10公分左右的距离时,停下了。

小狗立刻挣扎着站起来,向陈翔手里的饼急切的一扑。

饼没扑着,它自己反而摔倒了。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重兰毓秀

重兰毓秀

兰溪重生了,所以,前世,且当心。某男该当心的是你!...

总裁前妻很抢手

总裁前妻很抢手

两年来,深爱的丈夫态度冷漠,绯闻漫天,却从不碰她,她默默忍受,直到有一天他说别的女人怀了他的孩子。心痛买醉,却不想和全城女人心中的钻石级单身汉凌司夜纠缠在了一起,自此她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当她沦陷时,却发现他接近她早有目的四年后,她在一场宴会中和凌司夜相遇,她身边多了一个奶娃娃,他身边也有了一个娇...

逆天邪尊:霸宠草包五小姐

逆天邪尊:霸宠草包五小姐

世界第一杀手,年幼时亲人背叛父母被杀,她隐姓埋名混入敌营报仇,大仇得报时,哪知一个神秘碗将她带入异世,成为明幻国第一废物?放屁!身带奇宝,萌宠相随,身世成迷,天赋妖孽,敢说她废材,直接抽飞!至于美男,这不身后那个妖孽痴缠不休如影随行娘子,谁敢欺负你,相公揍他!且看夫妻携手,大杀四方!...

穿越大宋之我想做好人

穿越大宋之我想做好人

别人穿越金戈铁马,我穿越怎么变成了秦桧,碰到靖康之难,关在金国人的大营,被老婆戴了绿帽,仗义执言被押去金国做奴隶,我该怎么办?给起义军当间谍,帮金兀术扳倒完颜宗翰,救了关胜逃回国内,还是被当做奸细,岳飞怎么救,大宋怎么保,到了最后自己又会在历史上落得什么样的名声,算了,任人评说吧!...

爹地坏坏:别宠我妈咪

爹地坏坏:别宠我妈咪

她遭遇后妈的陷害,误入总裁的房间,一夜错乱,总裁将她吃抹干净,她在他未醒来之际逃离,不成想,竟怀了个萌宝。...

夜色佳人

夜色佳人

为了试探女上司,我给她发了一个口令红包,结果却发现她...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