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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世为人,就更加看淡这些。
他信奉的人生意义,金钱并非唯一的衡量标准。
金钱确实能满足很多人的自私想法,人类终究是一个群体,对金钱的渴望越多,自私的人就越多。
但金钱真的不能衡量一个人,却可以根据对金钱的渴望来认识一个人的价值。
至少,目前为止,他需要一笔启动资金来施展人生抱负。
股票、it、金融均在脑海中闪过,最后甚是无奈,他发现现阶段能起到帮助的,依然只有重走老路,写网文。
网文现在还在黄金时期,可真正走红的并不多,多数都是过度文青,要么内容死板。
后世那些大火的小说,具体内容他自然是不记得的,却对自己的文笔有信心。
不管怎么说也是看过几百本小说的,写过上千万字的老鸟。
只要大纲齐备,那些吸引读者的关键要素不至于丢失,再加以愠色,相信不会蒙尘。
端坐在书桌前,水性笔在手指间不断转动,却迟迟无法下笔。
写什么,是原创还是文抄公?
他没有过目不忘的记忆力,哪怕是抄,其难度也不亚于原创。
下定了决心,也底气不足吗?如此,就更应该妥当行事了,先打响名头再说。
原本打算写自己的那本成名作,如今自是毫不犹豫排除掉,提笔写下书名,“《诛仙》!”
书法还是很不错的,标准瘦金体,看起来骨骼清奇,笔法老辣。
铁画银钩的两个字落下,心里踏实多了。
慢慢回想着《诛仙》的情节,这本书他追读过,只是作者太拖了。
前后数年,中间还断过好一阵子,直到热度都快消退又跑出来续尾,以至结尾多少让很多人不满意。
中间也有些地方断层严重,处理不够谨慎,导致前面“笑傲江湖”
后面“还珠楼主”
,境界划分也很模糊,以他后世人的眼光看自然少了升级的快感。
但作为一部被誉为后金庸时代武侠圣经,还是毋庸置疑的经典,犹记当年,那些一起追诛仙的男孩子们,这本书,真是中学时代的一个脚注。
不知有多少男生,都会幻想着自己是张小凡,被美丽的碧瑶所喜欢?虽然现在看来,一句话概括为**丝逆袭的故事。
可是书里面可爱的配角,被抄在语文书皮上的合欢咒,为心爱的人物争执的场景,都让记忆中的诛仙那么美好。
他想要还原甚至完善这部经典,难度可想而知。
好在大纲都是清晰的,记忆也很深刻,他也看过改编的大热电视剧。
后世各种知名ip被炒的很热,男性向大热网文改编电视剧的工作总是非常艰难的,因为小说内容是无比庞大的,电视剧却要精简再精简。
他既然决定写《诛仙》,自然也幻想过有朝一日改编出现在银幕上。
但也明白剧本与小说的区别,要避免不必要的臃肿,也要保证文字的无穷韵味……
看来有的忙了。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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