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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百袍走襄樊(第2页)

却是听小王爷念叨一句诗,“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之意,他极为喜欢,就给自己弄了个不伦不类的字。

马大勇在众亲卫里枪法、骑射都是一等一的,作战骁勇无比。

叶昭有一次开玩笑说:“古有马孟起,吾有马不负可抗之。”

亲军们从此开玩笑都喜欢喊他“超爷”

此时的马大勇,手里却是拎了两只小公鸡,来到柳树下打千,“大帅,此处村庄乡绅姓周,极为好客,奉上雏鸡两只,又要家人开锅造饭,蒸馒头炖菜慰劳官军。

还不要属下的银子。”

叶昭心下苦笑,哪有什么好客的乡绅了?不过越往南走,盗贼兵勇越多,这襄樊一地估计还算好的,再往东南,官军团勇又同盗贼何异?杀人放火,奸yin掳掠,回头就虚报军功,却是还不如几枝军纪严明的发匪。

尽管这一带尚算安定,但想来官军下乡打打秋风勒索些财物在所难免,那姓周的乡绅见到官兵到,又如何敢不诚惶诚恐的招待,又如何敢收银子?

巴克什接过马大勇手里的小公鸡,笑道:“主子,小鸡仔肥嫩肥嫩的,主子今天有口福,烤了吃?”

叶昭微微点头,琢磨了一下,对马大勇道:“晚点多去几个人把馒头炖菜取来吃,就不要去人家村子叨扰了,银子一定要留。

对,你现在去,他家若有猪肉,叫菜里多放几片,告诉他,少不了他的银子。”

事情虽小,也没几两银子,更不会有人知道自己这队骑兵是什么番号,对方大户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人,但很多事以小见大,见微知著。

自己这个主官任何时候都要以身作则,不能因为处在乱世,就养出一帮匪兵。

说起来今世猪肉委实是奢侈品,就说京城普通人家,亦或寻常八旗子弟,三口之家的话,一个月能对付个斤把的就算不错了,毕竟一斤肉要五六钱银子。

当兵的能时常吃上肉,就是最好的赏赐。

马大勇喳了一声,领命而去。

……

火堆上,焦黄的烤鸡散发出浓郁的香气,巴克什正细心的撒盐,盐巴自然也是从周村大户处化缘而来。

叶昭清秀的脸庞在跳动的火光下一脸若有所思,他正在琢磨德斌呢,自己到底还是带他出来了,请旨令其帮办军务,亲王现在乃宗人府左宗正,自然没有异议,两宫太后随即也准了。

实则这个帮办军务,无权无职,对于七弟弟来说,就是个嘘头,自己带他出来,希望他能历练历练,慢慢将烟瘾戒掉。

不过现在他身上肯定要带了福寿膏,等到广州,再想办法就是,行军路上他若没了鸦片,犯起病来,怕有性命之忧。

七弟妹?叶昭就不由得摇摇头,等安定下来,七弟弟接她也好,不接她也好,都是两口子的事,不过七弟弟爱极了她,怕是舍不得她,只希望她以后能恪守妇道,对七弟弟好一些。

豪门大户,爬灰偷人乱七八糟的事不少,老七若不追究,别人自也不好说什么。

叶昭又想起了莎娃,在密云的时候,就想着人送她去上海,但现今中英法处于战争状态,上海租界不是十分安宁,也只有令她随大军南下,有李嫂在她身边,倒也无碍。

军营藏娇,一来大清将领习以为常;二来莎娃的身份乃是战俘,又自不同。

其实李嫂应该叫李佳氏才对,乃是汉军旗人,丈夫壮年病故,她却是二十出头就守寡,守节二十几年,委实是一位极为令人佩服的女子。

而以她的lun理道德观念,自然是看莎娃不顺眼,整日和莎娃闹别扭那是免不了的,可磕磕碰碰的也算两人旅途中的趣事吧,若不然该多没意思?

叶昭不无好笑的想着。

吃过鸡肉,叶昭都不知道什么时候靠着柳树睡着的。

只知道朦朦胧胧的,巴克什摇着扇子在给自己驱赶蚊虫。

突然,远方似乎传来几声惨叫声,夜深人静,划破夜幕的惨叫令人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叶昭猛地睁开眼睛。

亲军们立时纷纷上马,有几骑在苏纳吩咐下向惨叫声传来的村庄疾驰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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