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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人,聚将鼓给俺老程敲响,赶紧的,马上就聚齐大军,咱们去宰了突厥人那帮狼崽子!”
程咬金的大嗓门在军营之中响彻整个营地。
顿时整个营地就活了过来,什么样的将军带什么样的兵,程咬金大气豪迈,他麾下的将士也是这样的豪情万丈,没有将军在的时候,就宛然没有生气。
但是在程咬金这么一嗓子之后,顿时整个营地之中到处都是嗷嗷叫着的士兵们冲了出来。
整个大营在这一刻沸腾了,除了出去安抚百姓的那些士兵,还在大营之中的全都已经冲了出来,他们早就已经受够了吃败仗的苦了,苏定方和另外几个偏将无法做出让所有人都信服的军事决议,现在大将军回来了,顿时全都争先恐后。
瞬间隆隆的鼓声在营地之中回荡,所有的将士在半柱香的时间之内就全都聚集到了营地前面的校场上,这一次刘仪伟才发现原来左武卫的人居然这么多,话说人一过万,无边无岸。
现在一眼望去玩都是黑压压的人头,在这一瞬间刘仪伟居然感到浑身的热血也开始沸腾,这么多人一起大规模的作战让他兴奋起来,甚至期待和突厥人的战斗。
男人心中总是充满了对于疆场的向往,或者说对于那种醉卧沙场君莫笑,马革裹尸的豪情的向往。
刘仪伟也不例外,他虽然包裹着圆滑的外壳,只不过那时他自己的保护层,不愿意让人看到自己怯懦的一面,现在那被圆滑包裹着的热血再一次燃烧,比起之前从未泯灭过的时候更为炽烈。
因为只有在经历过奄奄一息之后,才会爆发出更为灿烂的火光,只有在生与死的磨练之后才会有心如钢铁的战士。
此时刘仪伟心中的战火被再一次引燃,他决心不让它再一次熄灭,这一生他就要让这一团火焰一直燃烧到生命的尽头,因为这里不是那一个和平的世界,而是战事频繁的大唐。
不想当兵的男人,不是好男人,所谓男儿事在杀斗场,胆似熊罴目如狼。
在这个华夏民族最强盛的时代,刘仪伟觉得自己以前泯灭的热血可以浇灌出最美的花朵,可以结出最丰硕的果实。
所以他很感激上苍,让自己来到了这个时代,此时他已经不再去想当初那个当逃兵的想法,甚至都感觉当时的自己的想法是那么可耻。
军队之中是最能改变一个人的,只要习惯了那一种热血,就再也不会甘心回归平庸。
刘仪伟现在就是这样,在这段时间他和做无谓的兄弟们一起操练,虽然只是低级的宣节校尉,但是却收获了满满的战友情谊。
“杀……杀……杀……”
一声声的喊杀声在校场上震彻云霄,整个陇右的军营全都被这种热血渲染,似乎在这一刻一朵炽烈的火焰丢进了一锅热油里面,将所有人的热情全都熔炼了出来。
“哈哈……二郎们,随本将军一起,将突厥的狼崽子全都宰了!
现在整军,出发!”
程咬金大笑着,然后当前直接走上了校场边上,然后在队伍最前面翻身上马,整个人铠甲哗啦啦作响,明光铠穿在身上,手上提着马槊:“出发……”
呜呜的号角声宣告着左武卫再一次奔赴战场,这一次比起之前任何一次都要来的痛快,大将军亲自带队,会将之前受到的屈辱全都还回去!
刘仪伟跟着程咬金,没有分配属下给他带,程咬金将他带在身边,作为亲卫,可是这不是刘仪伟想要的,他想要上阵冲锋,在程咬金身边还有这样的机会吗?
但是刘仪伟显然是想多了,程咬金这个将领最喜欢的就是上阵冲锋,以他自己为尖刀,带着亲卫冲击敌阵是他最爱做的事情,因为只有身先士卒的将军才是程咬金的最爱,当然他也不排斥使用计谋,可是在和突厥人的骑兵在野外作战,什么计谋都是空谈,只有用手里面的刀枪说话,才是最大的道理。
所以在行军三日之后,左武卫的斥候已经寻找到了突厥人的行踪,顿时程咬金下令大军休整一个时辰,吃饱饭,给突厥人来一个狠的。
这个时候,突厥人已经突破了高陵,已经兵锋指向了泾阳,这里距离长安不过数十里地,可以说已经打到了长安城下,李二已经急得不行了,他命令尉迟恭为泾州道行军总管率领右威卫三万大军和突厥人在泾阳打了一场恶战。
而且还让只有数万人保卫的长安城树立起了无数的旌旗,装作有大军护卫长安的样子,以期可以让突厥人觉得长安难以攻破。
可以说在这个时候李二就已经做好了和突厥和谈的准备了,当然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中原战乱现在只不过刚刚见到一点大一统的苗头,但是被打残了的十八路反王,三十二路烟尘的余孽在中原大地上成为了新的毒瘤。
这些东西消耗着李唐的兵力,财力,让李二现在根本没有足够的军事力量来应对突厥的二十万骑兵。
可是他们不知道就在尉迟恭带着人在泾阳小胜突厥人一筹的时候,一支军队也已经来到了突厥人的背后准备给这些突厥人来一次狠的。
这一支军队不到两万人,但是却也是大唐最强大的军团之一了。
十六卫是专职军人,这些军队是全部由朝廷供养的,不像是府兵,战时为兵,闲时务农。
而且上战场还要铠甲兵器自备,这些军队的武器铠甲都是朝廷专门提供的,他们只负责打仗。
所以哪怕只是不足两万人的军队也是一只足够强大的力量了,尉迟恭手底下现在也只有三万多人,当然尉迟恭打败突厥人取得了一场小小的胜利,阵斩突厥骑兵千余骑,可是说起来还是没有多大效果,突厥人现在还剩下十几万人呢。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突厥人后方的左武卫总算是发动了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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