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开石头这种事是纯纯的力量训练和节奏训练,我和书生回去之后,就把营帐搬到了疑似墓道口的位置。
最关键的是,这里有一座石头屋子。
这石头屋子修建的等级还是很高的,这应该就是当年给守陵人准备的。
不知道什么原因,守陵人不干了,或者是绝后了,总之,现在这座石头屋子是我们的了。
开石头没什么诀窍,一只手拿手锤,另一只手拿着錾子,在石头上开出类似眼睛形状的孔出来,弄一排,然后往里面放楔子,用大锤砸,把石头撑开。
开石头发力和打拳发力是一样的,靠的也不是胳膊的力量,而是全身的力量,转胯带动转肩,把力量发出去。
而且开石头还有一个重要的节奏配合,锤子轮下去的时候,另一只手要配合把錾子送到锤子下面,你会发现,轮下去的一瞬间,另一只手扶着的錾子也是在动的。
我是两只手都会抡锤子,一个拳手必须要保持两只手的灵活和力量。
前手和后手同样都要有足够的力量,前后手的力量是一样的。
当然,我说的是相对一样,不可能做到绝对一样,我是右利手,右手总是比左手更有力气,不管怎么训练都没有办法违背这个基本原则。
开石头的声音是很清脆的,我一个人在这里开石头,整个的十二峰都跟着叮叮当当的响,回音很大。
这要是周围有人居住,我们早就被发现了。
不得不说,大墓的入口用这东西压着,还真的是个好主意。
再看那边的石头屋子,中午吃饭的时候我观察了一下,石头屋子后面有一片果园,果园是以梯田的形式存在的,一直延伸到了山坡下的小河沟。
小河沟里水很清澈,里面有大量的鱼虾。
我在开石头的时候,书生就在这边钓鱼摸虾,这是他最大的爱好。
建群喜欢看书生钓鱼摸虾,书生钓上鱼来,建群就会去帮他摘钩。
萧安的爱好很简单,拉二胡,而且只会拉二泉映月,不知道咋回事的,还以为她苦大仇深呢。
在小河沟旁边有一口井,这是一口辘轳井,不过这时候辘轳没了,只剩下井了。
但是井里的水很干净,我们吃的水就是从这里打的。
能住在这里实在是舒服,我开了一天的石头,傍晚在小河里洗个澡,别提多清爽了。
身体弱的人怕冷,我这样的身体最不怕的就是冷,虽然是深秋,但是这里的深秋和北平的不一样,洗澡一点都不觉得冷。
洗完了澡,吃饭,我吃了五碗大米饭,一大碗的瘦肉。
吃完我就睡了,文叔叔说过,睡觉是最好的滋养品,能睡好觉,身体才会壮。
每天抡锤子,是在训练身体的耐力和爆发力,一锤又一锤打下去,每一锤都在让自己的身体更进一步。
这种进步只能想的到,但是看不到,每天更强一点,一点点这么累计起来,到最后的成果可就不得了。
这不是陆英俊在健身房撸铁能达到的效果。
这种耐力训练,也是世上最好的训练了。
我这一天不知道喝了多少水,我心知肚明啊,不管我怎么吃也不会增加体重了,我每天的消耗实在是太大了。
不过这么训练,体型是有明显变化的,肩膀在变宽,腰在变细。
我负重深蹲的极限数量也在增加。
他们三个就和没事人一样,该吃吃,该玩玩,忙活的只有我自己。
这也没啥好抱怨的,我付出,得到回报的也是我。
就算是他们不给我这个活,我也是要锻炼发力的。
这么训练倒是不无聊,随着一块块的石头被开采出来,这块大石头变得越来越小,到了第五天的时候,我已经把地皮以上的部分给开完了。
剩下的就是地皮以下的部分了。
他曾经是部队中的超级兵王,他也曾经是暗黑世界中令所有大佬闻风丧胆的皇者,从部队归来后他成为了一群混混的老大,与美女合租,为校花算算卦,与少妇谈谈人生,泡泡妞,混黑道,是什么让曾经的兵痞混迹花都,挥一挥匕首,敌人一个不留,扯一扯裤衩,美女全部带走信我的,终将获得永生,不信我的,那就送去地狱,强者,当用一双铁拳,打下一片大大的江山...
夏和畅一朝穿越成为京城有名的草包,而且还是断袖!论史上最穷官二代,发家致富成为大地主的故事。换了芯子的夏和畅依旧不改爱美男的爱好,只是多了一个男女通吃的爱好,一改往日懦弱性子,开始霸王硬上弓了。什么?皇上要让她做驸马?这时,位高权重的苏首辅不淡定了,在大殿上公然承认自己被夏侯爷掰弯啦...
一个是秦城赫赫有名的世家,如果不是身上的那层光辉,怎会知道郁家的七小姐!一个是秦城数一数二的家族少爷,常年出现在财经,娱乐新闻里,青梅在左,恋人在右。两个互相不曾熟识的人就这样走到了一起,开始一段豪赌人生!有人曾问郁棽那个人会是怎样?郁棽我爱他三分,他爱我三分就好!顾墨阳我娶你那一刻开始就没有想过离婚,我的墓碑上顾太太只能是你在怀疑恐惧憎恨成长里的人生会开出什么样的花?当千帆过尽,我们是否能无悔?...
...
简介她在逃跑途中,与神秘男子相遇。没想到他居然是富可敌国,权势滔天,冷酷腹黑,且不近女色的顾凌擎他被要求负责,然而终于在她受不了后,我收回让你负责这句话,你自由了。他坐在她床边,把她拉到自己的怀中,温柔的说道小雅,你是不是搞错了,应该负责的不应该是你吗?白雅...
饿死还遭雷劈,还有没有天理啊!她,梵卓蛮,慵懒任性,狡猾多变,邪恶纨绔,乖张暴戾,是梵卓一族最让人头疼的吸血鬼公爵。虽说她是吸血鬼,可是对她来说血就是一种带着死鱼般腥臭味的东西。啊喂,是谁告诉你,血是这个味道的?众吸血鬼怒。她就想不明白了,这么恶心的东西,为什么她的子民们都那么喜欢?一只活了上千年的吸血鬼公爵,因为不吸血而饿死重生回到上古时代,魂魄附身到一只修行千年没有度过九重雷劫的九尾赤狐身上。还好身上还有吸血鬼千年修炼来的功力,才让自己幻化成人形,竟然一睁眼就遭雷劈!他,邪魅妖娆,冷枭嗜血,一张魅惑人心的脸,一袭摄人心魂的红衣。他,就是江湖上让人恨的牙痒痒,却同样是让他们怕的毛骨悚然的邪尊。第一次见她她温顺乖巧,让他意乱。第二次见她她狂妄不羁,让他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