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就在这刹那间,银座一丁目的入口处是被数十辆风驰电掣云集而来的超级跑车给堵了一个水泄不通,致使想要进去的车辆进不去,而想要驶出来的车辆也出不来。
只能干着急的局外人等,没有一个人有勇气敢于驾车去直接冲撞这其中任何一辆超级跑车,毕竟是赔不起。
哪怕这当中有破口大骂的心,也不敢骂出口。
作为普通人最害怕的莫过于两种人,一种是权贵阶层。
他们是往往不容易受到法律的制裁。
说白了,别人打你,那就算是瞧得起你,宠幸了你一把。
别给脸不要脸;另一种人就是正宗的黑乎乎道上的重犯。
像这样的人是根本就不会把法律放在眼中,继而杀人放火是无恶不作。
至于开着超级跑车而来的人众,根本就不会在意自己是不是停车违规占道。
他们一则不害怕扣分。
随意扣就是了。
这一次性扣完了,也不在乎;二则不害怕吊销驾照。
谁说非要有驾照才能开车上路?没有驾照,还不是可以照样开车上路;三则不害怕罚钱。
开得起超级跑车的人是会缺钱的主儿吗;四则也不害怕行政拘留,恐怕是前脚刚一做样子的被警察给抓进派出所,而后一脚就被家里面派来的律师给接走了......
在平日里面,他们这一些是绞尽脑汁的都巴结不上酒井若菜。
今天是一个好日子,总算是天上掉下来这么一个十分难得的机会,怎么可能会放过?于是乎,发动机都没有关的他们,车刚一挺稳就直接打开了车门,继而忙不迭的下车,朝着出租车就来了一个最后的奋力冲刺。
瞧见除了酒井若菜以外,还有北川美奈在出租车后座的他们,简直就亢奋的不行。
而距离出租车司机最近的A男,一边麻利的掏出钱包,一边抽出钱包内的钱,连问计价器的话都嫌多余,从而生怕被他人截胡和抢先,直截了当道:“十万日元够不够车费?”
“我出二十万日元,你收我的钱。”
和对方已经开始有身体上面冲撞的B男,毫不犹豫在A男开出的十万日元上面又加了十万日元,继而好让出租车司机收自己递送出来的钱道。
“司机先生,别理这两个臭男人。
他们都是别有用心的。
我出三十万日元,你收我的吧!”
站在副驾驶位置上面,又加了十万日元的A女,就知道群里面的这一帮子男人会为了酒井若菜是绝不含糊的千里迢迢而来上演一出英雄救美道。
“显得你有钱是不是?我出五十万日元。”
站在车头正面的C男,看了一眼不远处的A女是不屑一顾的又加码了二十万日元道。
“你们这一个个都是居心不良,全然都是瞧中了我们家若菜的美貌和家世背景。
若是我们家若菜长得丑,又是一介普通女孩子,你们还会如此的积极吗?唯有我对若菜的友谊才是真的。
五十万日元很了不起吗?我出一百万日元。”
同样是站在头车位置上面的B女,大声道。
“你就拉倒吧!
慷慨陈词的如同好莱坞电影一样的台词,也太假了吧!
你一个拉拉跑过来凑什么热闹,争什么争?”
当一个男人彻底发疯的时候,他的行为已经不能用常人的目光去判断,很不幸,我遇上了这样一名发疯的男人,然后有了后面的故事...
从现代穿越到了一颗蛋里,千羽爱上了蛋外的瑶光。十多年的相伴,瑶光护着她,不愿意让她受到伤害。可当她走下六合山,拜入千梵派,再次相见,争如不见。他不给任何理由的,亲手将她剜了心,散了魂。他拿出她送的两生花,要用她的神魂心血去换回那个在瑶光心中的人。我心中的人?不,她是扎根在我心底的人!再次睁眼,她居然成了神!...
辰煊大陆,魔法盛行,强者为尊。她,天才少女,懒骨天成,偏偏桃花朵朵,艳冠群芳!一场意外,让她香消玉殒,命丧黄泉那一年,她28岁。她,麒麟郡主,重拾锋芒,叱咤风云。强者?弱者?都不是!她是至尊的巅峰!她是顶级的神话!那一年,她8岁。当她成为她,誓要让整个大陆俯首称臣!8岁又如何?强者不问年龄,要么臣服,要么死亡!...
大婚前夜满门被屠,她抱着幼弟跳下悬崖,醒来却发现自己成了左相府中深藏十六载的痴傻七小姐。寻幼弟报血仇,她誓要让仇人血债血偿,只是这新身份有点坑爹。父亲不喜?正好,反正她不是原装货!嫡姐欺凌?她忍,暗地里算计回来就好了!下人不把她当人看?那就用你们的命来记住谁才是主子!一场交易,当‘丑王’遇上‘傻女’,是天生一对还是贻笑大方?且看两个身负血仇的人如何携手复仇,改天换地!...
八年前,她沦落拍卖场,跟他糊涂一夜。继妹阴险陷害,亲生妈MB迫她嫁给智障富二代,只为保继父名声?八年后,她是郑氏集团的接班人,带回七岁的天才儿子。他风流成性,却为她戴上戒指,只为一人情深。他说我要当你的男人,当宝贝的爹地老书先婚后爱盛宠第一夫人已完结。欢迎各位阅读。交流群346969606有兴趣的亲可以加哈。...
世事难料,清朝格格穿越回明朝世家大族。 一家子嫡女只有她这个庶女受气包, 大姐世子妃指认她是杀人凶手,二姐重生回来就是为了找她报仇,四妹甜美可爱的给她下着绊子。 清朝穿越狡黠女和本土重生腹黑女,谁更有优势? 王爷表哥,你表个态嘛。 霜的其他VIP文家有财妻大明俏红娘秦朝寻夫记还有三本免费文抢夫记还珠剩女的救赎全都欢迎参观订阅。 请支持正版订阅,谢谢! ps感谢责编泡泡倾心打造的封面,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