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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吴副经理(第1页)

胸怀千斛文章,不如生就一副好皮囊,这句话用在嘉信公司吴副总经理的身上,真是再恰当不过的了。

年轻时的吴副总经理,不仅小伙子长得特帅,舞跳得也是一流的。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社会上刚刚流行霹雳舞的时候,吴有为凭着刻苦专研的精神,惟妙惟肖的动作,在水晶宫的舞池里,曾经独领过很长一段时间。

吴有为和他的老婆胡胜男,就是在水晶宫的舞池边结识的。

胡胜男并不喜好跳舞,甚至可以说根本就不会跳舞。

认识吴有为之前,她大学毕业已经五年,大学刚毕业那会儿,凭着父亲胡副市长的面子,被安排在H市房产大厦上班,二十四、五岁的女孩,正是谈婚论嫁的年龄,权门千金,介绍的人不用说是不少的,但是婚姻这个东西,确实跟缘分有着很大关系,男孩是见了一个有一个,加起来少说足有一个加强团,当中居然没有一个入胡胜男的眼的,不是嫌人家个子长得矮,就是嫌人家相貌长得丑。

一晃到了二十八、九岁,胡胜男的对象是左看也不成,右看也不成。

时间长了,介绍的人不是认为胡大小姐眼界高,就是认为胡大小姐挑花了眼,心理有了问题,渐渐的,肯为她张罗对象的人越来越稀疏了,而胡胜男自己,提到看对象的事情,也不再像当初那样有多大的兴趣,每天下班回家,不是把自己反锁在屋子里看书,就是把自己反锁在屋子里看电视,除了吃饭时间上餐桌,话也懒得跟家人说,使得胡副市长夫妇也时常为家里有位老姑娘而感到头疼起来。

一天晚上,下了班回家之后,胡胜男照例又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看着电视。

电视剧里播有一段舞厅的情节,迷幻的灯光,铿锵的节奏,躁动的人群,怪异的动作,看着看着,胡胜男突然产生了一种想法,鬼使神差的想去感受一下舞厅里的氛围。

胡胜男长这么大,还从未见过实际的舞厅是什么模样,印象里,只有上初中时父母灌输的记忆,那就是舞厅不是好人去的地方。

自己现在已经是大人了,父母对自己的限制不是那么严了,每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看这些无聊的电视剧,也够闷人的,她想着不如今晚出去放松放松,见一见外面的世界。

主意打定,胡胜男打电话约了两个高中时的同学,三个人一起去了水晶宫。

胡胜男没有想到,自己的这一心血来潮的举动,会让她意外地收获到自己人生的另一半。

在水晶宫的舞池里,胡胜男邂逅了高大帅气的吴有为。

小伙子头戴一顶灰礼帽,身披一袭黑风衣,俨然就是电视剧《上海滩》里强哥的形象。

小伙子此刻正在舞池里独自表演着霹雳舞,刚毅冷峻的面容,飘忽灵动的身姿,随着音乐的节奏,他不断地变化着各种动作,遒劲有力,花样迭出,不时赢得舞池旁边的围观者们阵阵的掌声,也强烈的震撼着初次进入舞厅的胡胜男的芳心。

色相是导致一见钟情的唯一理由,男人如此,女人也是如此。

从水晶宫回到家里,胡胜男便辗转反侧,不能成眠,男孩的形象反复地出现在她的梦里,而她本人,在梦中也被演绎成了《上海滩》里冯程程的角色。

也就是从那一天起,每天晚上,胡胜男都会到水晶宫里去,自己不会跳舞,去了只是为了看那英俊的男孩跳舞。

当男孩独自在舞池里表演着霹雳舞的时候,她会挤到舞池边上带头鼓掌,不知是由于激动,还是为了引起舞池里那个男孩的注意,每一次回到家里,手掌心都会觉得麻麻的痛。

霹雳舞只有吴有为一个人跳,如果没有他的请求,舞厅里不会播放这类的舞曲。

大多数的时候,舞池里响起的都是双人舞和迪斯科的音乐,当舞池里换了曲目,胡胜男的目光便追着男孩的身影移动,看他去邀请那些会跳舞的女孩跳舞。

她是很希望男孩能够过来邀请自己的,尽管自己不会跳舞,哪怕是跟他讲上几句话,对于自己来说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但是男孩每次经过她的身旁时,尽管目光在她的脸上曾有过短暂的停留,却从没有放慢过脚步,总是来去如风,一直没有给过她搭话的机会,胡胜男知道,是自己的长相一般,不足以引起眼前的这个男孩的注意力。

舞曲一次次的响起,看着舞池里心仪的男孩搂着别个女孩如痴如醉的神情,胡胜男的心里很不是滋味。

说是吃醋吧,自己又不认识眼前的这个男孩;说不是吃醋吧,又恨不得上前推开那个女孩,自己投进那个男孩的怀抱。

得到吴有为后,再想起当初的心情,胡胜男很是为自己当时的心理感到可笑。

不可否认,这个男孩确确实实吸引着自己,如果某一天晚上,在水晶宫的舞池里见不到男孩的身影,她会痴痴迷迷地整夜睡不着觉,想着这个男孩种种不来舞厅的理由。

心向往之,则欲近之。

胡胜男费了一番小小的周折,终于打听到了关于男孩的讯息:他叫吴有为,H市市区人,在市供电局下属的一支工程队里干临时工。

男孩的条件让胡胜男很是高兴,她认为以自己的家境,想要得到吴有为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漂亮的女孩容易引起男孩的注意,英俊的男孩也容易引起女孩的关注,从吴有为在舞厅里的表现来看,他应该还没有对象,时间不等人,如果被别的女孩捷足先登,后悔可就晚了,但是,怎样才能把这个吴有为收入囊中呢?

在那个相对世俗的时代,女孩追男孩,对于一个姑娘家来说,是需要一定的勇气的,为了能够和吴有为搭上话,胡胜男思考了几天,终于想出了一个不太高明的伎俩。

那一次,胡胜男早早地吃过晚饭,提前来到通往水晶宫的路口徜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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