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响水坳的夏天,似乎总是特别漫长。
时下已经八月,正值酷暑难当。
沈秋月在自家瓜田里已经蹲守了两个多小时了,可除了一股股热浪袭来吹动田里翻涌的植物,根本没有一点其他动静。
如果不是有壮硕的玉米杆撑着茂盛的叶子遮阳,秋月真担心自己会晒晕过去。
她拨开眼前做掩护的玉米丛,小心地绕过脚下细细密密的西瓜藤蔓,避开已经半大还没熟透的西瓜,撅着屁股猫着腰,又挪了个位置。
秋月有些懊恼:
“都快两点半了,今天估计又不会来了。”
她小声嘟囔了一句,摸了一把额头上沁出的细密汗珠,眼神里闪过一丝失望。
秋月家今年种了五亩玉米,今年她爸爸沈大强还听取邻村一个老农户的建议,在玉米地里,种上了一批晚熟的西瓜苗,想尝试着错开生产高峰期赶集卖卖本地西瓜。
眼看玉米成熟待摘,西瓜也长势喜人,沈大强正张罗着找几个人帮忙采摘玉米。
没想到就在近些天,不知道哪个小贼盯上了这丰收的玉米捷足先登了,不光采走了玉米,还把绿油油圆滚滚的西瓜踩碎了不少,折损下来,有近两亩被嚯嚯了。
种玉米和栽西瓜苗除草施肥,大部分繁重的任务都是秋月参与完成的。
看着大片的玉米杆子被从中折断,没有装完的玉米棒洒落在草丛里东一个西一个,白中带红的西瓜瓤很多被踩成了稀泥,还有那狼藉一片的瓜苗,秋月又心疼又气极,暗暗发誓一定要把小贼蹲守到,逮着送到村部去让他照价赔偿。
于是接连三天,沈秋月每天带着几个干巴巴的烙饼到地里蹲贼。
可从太阳升起开始,蹲守到太阳下山,也没有盯到一个人,地里被损的痕迹也没有再新增。
“是不是太热,小贼也不愿意出门了?还是说他换了下家,不会再来了?”
秋月热得有些发晕的感觉,带的水也喝了个精光,饥渴难耐之间她心里打起了退堂鼓。
“咯嘣”
“咯嘣”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过后,突然传来玉米杆被踩断的轻脆声响,隐约还有小声说话的声音。
沈秋月顿时精神一振:
“奶奶的,可恶小贼,终于是按捺不住了吧。”
她心里愤愤不平,还没看到人,就赶紧伸手去掏随身携带的一个可拍照手机。
手机是她偷拿的弟弟沈秋阳的。
上个星期沈秋阳满15岁生日,沈大强为了满足他的愿望豪掷千金,居然真的就给他买回来了一只刚上市挺新潮的智能机。
秋月心里清楚这种奢侈品自己一向只有羡慕的份,如果不是为了早日把小贼抓到,加上自己的老年机根本用不上,秋月也不想偷摸拿那个小霸王的东西。
她掏得小心翼翼,怕弄出声响,也怕弄坏手机。
有小声聊天的声音,说明小贼不止一个,她暗自庆幸自己提前做了准备,不然自己一个女娃估计很难抓到人,好歹看清楚人后再抓几张罪证,那谁也没法抵赖。
就在她扒开隐藏的叶子,想找个角度先看清楚来人是谁,再确定拍照角度时,一大片玉米苗被铺天盖地朝这边踩倒了过来,让她根本没法看到来的人上半身。
看小贼不光偷玉米还这样糟践玉米苗和西瓜,沈秋月顿时火冒三丈,左手握紧镰刀右手举起手机,准备撑起身子拨开茂盛的玉米丛直接开怼,却刚好被一个低低的女声震得定住了身子。
“哎呀,才几天呀,就把你憋成这样……
你先铺好呀,急成这样干啥,今天咱有的是时间!”
女人娇着嗓子压低声音嗔怪,话音刚落,两个尿素袋子应声被丢在踩踏成垫子般的玉米杆和西瓜苗上。
这是准备开摘了?真是可恶,偷就偷,连苗都不放过!
行!
本是大宋名将之后奈何命途多舛,父母皆死于金兵之手,看主角如何和杨过当兄弟,脚踢东方不败,拳打扫地和尚,西楼将金老的十四天书都写在一本书里,决定以另一种方式呈现给各位书友,也希望各位书友喜欢,多多评论。...
我自出生额头便有一块与众不同的骨头,接生的产婆说那是邪骨头,会招惹阴邪。八岁那年,我骗小伙伴说在陵园见过黄皮子,结果...
一次突如其来的意外,一辆载有二十八人的旅游大巴,毫无防备的穿越到了某个仙侠世界。岁月悠悠,异界百年匆然而逝。就在这群穿越者的后代再次面临危机之际,一道突然出现的光门,重新将两个世界连接在了一起总而言之,这是某个东方古老民族尽情开发异世界,并且反哺自身的故事...
新文已发绝宠医妃皇叔大人,劫个色当代绝世毒医,一朝穿越成云府废柴小姐,因天生极阴体质,当药材送上讨好太子!为赌一线生机,她冲进鬼王马车内,夺了他的吻,掐住他的命脉,胁迫他同她合作。只是她云锦若没有想到为了躲避一个麻烦,却招惹了一个更大的麻烦夜半时分,某男找上门来,欺上她身,宽衣解带记得是你先勾起本尊兴趣的,准备好如何偿还的方式了?某女一脸无辜世人不是说王爷那条腿儿不行吗?实践才知本王身体力行直至明日,某女腰酸背痛,欲哭无泪王爷,咱能轻点不?...
(先婚后爱,甜宠,打脸爽文,男强女不弱,金手指,1v1)聂凌峰,史上最年轻英俊的军官,让黑白两道闻风丧胆的‘煞神’,一次出机密任务时消息走漏,被国际暗杀组织围绞,没想到救他的竟然是一个在他眼里长得像花瓶武力值为零的女人。苏念微微抬下巴看着逃到私人游轮她房中,上一世有过一面之缘的男人,一脸淡定的和他谈条件娶我,我...
限时免费,48小时后仅会员可解锁付费章节法华是法域最优秀的天才,他生活在法域,遵守秩序,合乎礼仪,擅长统驭,掌控法典。蓝歌是蓝域最优秀的天才,他生活在蓝域,崇尚自由,自由自在,擅长战斗,掌控元素。法域相信人为神之后裔,远古时期获法典加持,创造并遵守秩序。蓝域相信人是自然宠儿,获大自然的青睐掌控水火土风光明黑暗,六大元素。崇尚自由。虽然都为人类地域,但因为彼此理念不合,两大领域始终处于半对立半合作状态,当遭遇其他地域种族侵袭时,他们就合作对抗。当没有外界威胁时,又彼此不容。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法华和蓝歌在一次冒险中相遇了,机缘巧合之下,他们竟然获得了一种名为同等本命契约的能力。令他们彼此可以相互召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