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芸芸众生,所求不过一饭一衣一屋罢了,这饭有精致粗糙,衣有名贵平凡,屋有宽敞狭小。
可是这些东西,她不在乎。
她不缺钱,不缺吃穿,她只是,想不断地逃避着过去。
她试过,好几次,只能被动地逃避一次又一次。
程攻的烟抽完了,他正准备出去买一包,就接到了李浩的电话:“喂,程哥,快来市中心广场西边的报刊亭来!
快来,我看到上回打电话那女的了!”
“马上到!
李浩,我警告你,那个女人很危险,注意安全!”
“放心吧,程哥,丫在旁边吃东西呢,哪有空看我,我不上前去招惹她就行了。”
程攻挂掉电话,直奔中心广场而去。
寻找李浩却花了他一段时间。
西边的报刊亭早没了他的身影,而能做小偷的第一要务,就是习惯性融入周围,普通得不吸引注意。
程攻一路寻来,都没有找到他。
什么时候这小子技术提高了呢?
无奈,程攻回拨李浩的电话。
半天也没人接,再拨,还没人接,第三次拨,电话没人接,远处却响起了尖叫声!
“杀人了!
快来人啊!”
离程攻大约500米远的坐椅呼拉拉就被一群人围上了,发出尖叫的,是个抱着小孩的母亲,她的孩子手里,还握着个正在滴血的手机。
“我是警察,大家让一让,我是警察!”
程攻挤进人群,心猛地一沉:李浩微微低头,靠在坐椅上,双手仍然捂着不断渗血的腹部。
程攻快步向前,两指搭在他劲动脉上,没有反应
李浩死了。
死在光天化日这下,死在众人眼皮底下,却没有任何人看见行凶者!
警方走访了现场数百人,一无所获。
就连第一发现者那位母亲,也只是在看见儿子拿了别人一直响的手机过去阻止时发现的死者。
距离案发现场一百米外的垃圾桶里警方提取到一把沾满血迹的匕首,匕首刀锋与李浩伤口一致,可以肯定就是凶器,刀柄被凶手擦过,没有留下指纹线索。
广场四周的监控录像源源不断送回局里。
程攻不相信,人眼看不到,电子眼也看不到!
那是他的线人,在等他去的时候被害,不论如何,程攻觉得这是自己欠李浩的。
如果自己路上开着再快一点,如果他先通知附近的派出所,如果他严厉地要求李浩远离那个女人,不论发生什么情况都必须等在原地,如果……
可惜没有如果。
李浩死了,现在就躺在钟光明的冷冻柜里,双眼睁得大大的,嘴微张,仿佛在问,为什么你没能及时赶来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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