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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圈子里的人(第1页)

“把窗户打开吧,都心情会好一点……”

“这样我还能微笑着和你分别,那是我最喜欢的唱片,你说那是一段音乐,却会让我在以后想念……”

我像个孩子一样跟你分享我爱的电影,音乐,你却只是看了看然后露出一副浅笑,我爱你但你我不是一路人。

我爱你但是你是那噬人的虎口,所以我离开了你,从此也就脱离了危险。

这样一首直白的歌曲风格,华丽也抵不过淳朴自然的嗓音,方骏独特的声音,透露着淡淡的沙哑,情感的加入,一开口足以人在场的所有人丢盔弃甲。

“你们觉得怎么样,?”

就在方骏上台之后,原本站在吧台边的刘思远也就跟着离开,直接上了二楼,此时二楼的预留区的小包间,也就是贵宾区里正坐着四个人,随着刘思雨的到来,五个人坐在巨大沙发上看着下方深情演唱的方骏,刘思远看着众人说道。

随后,把眼神离开边上的三位,看向坐在中间的一个中年男人,他笑着问道:“常老板,我这位小兄弟可还能入您的法眼,可够资格参加下个星期六的音乐之夜?”

此刻,刘思远说话的语调中虽然轻缓和温柔,不过在中年人的耳中却是怎么听,都有一种得意炫耀的意味。

当然,刘思远也不是那种浅薄的人,他开玩笑的对象是一位看起来有四十来岁左右的黑衣中年。

常振邦,三里屯,夜色酒吧的大老板。

从远处看,常振邦的身材看上去很瘦,但是近看的话,会看得出他不是那种弱不禁风的瘦弱,而是因为长期的工作上位而练就的精悍。

他留着寸头短发,双目中炯炯有神,穿衣打扮也十分的有品味,除了左手腕上挂着的一块铂金氏的手表之外,就再没有别的首饰。

在京城这个夜生活圈子里,常振邦无疑是当代最顶尖的人物,他的人脉深厚,在社会上的三教九流都有一些关系,十几年来将夜色酒吧经营得有声有色,直逼业界的第一名。

当然,最让人佩服的还是常振邦的眼光,当初夜色酒吧及时的放弃后海这块地方,在三里屯的中心地块非常值钱的时候,就不惜代价耗费巨资将酒吧所在的土地所有权买了下来,到现在地价至少翻了十倍!

十几年来,从夜色酒吧走出了不少成名的乐队和歌手不在少数,有的都已经成为了业界的大咖。

当然,在其中常振邦的作用自然可以说功不可没,但他从来不把这些事挂在嘴边,每次有人问起来,他的回答永远都是曾经认识而已。

而常振邦与刘思远认识也将近有十年的时间了,两人之间的关系不说别的,不是亲兄弟却盛是亲兄弟,所以对于后者的戏言,常振邦还是很认真地点点头说道:“不错。”

刘思远知道对于常振邦来说,“不错”

两个字已经是非常高的评价,因为对于常振邦来说,即使是天王巨星在他面前唱一首歌或者表演一段戏,他的评价依旧是“不错”

,仿佛在他的词语里面,不错已经是他的最高赞美了。

以他的城府也不由喜形于色――这次是真的开心。

“嗯,确实是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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