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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膏肓
这之后,一路平顺。
经半月,谢琰一行人终是到了天都。
谢琰、偃珺迟、常飞停了马,俱都抬头朝天都城门望去。
“天都”
二字乃是古体,经刀刻在三丈高的城墙上。
而整个城墙都是巨石砌成。
经历了数百年风雨。
城墙上的守卫执着长枪,站得笔直。
这般情景与八年前谢琰离开天都时,一般无二,亦与偃珺迟四年前离开时一样,却仍让人感慨万千。
“天都果然是天都。
这雄伟的城墙便是我从未见过的。”
常飞惊叹,“昔年,卫、楚、宣再强势,亦搬不动这般巨石,砌不出如此巍峨的城墙。
说是天上宫城,也不为过。
天都城内,是何光景,我倒真想看看。”
谢琰与偃珺迟皆回过神来。
两人互看一眼,打马进城。
与守城大将言语了一番后,常飞与随行士兵另往城中一处驿馆而去。
谢琰则与偃珺迟及四名护卫一道进宫。
几匹马过了城门,经城中大道,疾驰至宫门。
宫门守卫伸手拦马。
偃珺迟等人下马。
谢琰出示一枚令牌之后,守卫行礼放行。
而他们不过刚经宫门,便有两人迎面徐徐走来。
一个是十四、五岁的少年,身形挺拔、英气勃勃、器宇轩昂。
偃珺迟一愣。
那少年眉色飞扬,“珺儿,你果然认不出我来了!
看来,这个赌我赢了。”
言罢,看向他身侧之人。
“十一,”
偃珺迟笑,“你化成灰我也认识。”
她方才一愣,只是想起她离开时,他不过才十岁的孩童,而四年间他已成长为俊美的少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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