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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群文笔确实很好,甚至可以说是超群,他的文章我看得爱不释手,非常过瘾。
他对人物性格的刻画,寥寥数笔,便跃然纸上。
描写情感,像一条河流,时而婉转幽深,时而涓涓细流,百折迂回,如泣如诉。
虽然他的日子过的很困顿,甚至可以说穷困潦倒,但每次来了稿费,他都会说请我吃饭,每次我都婉言拒绝,我知道他每一分钱都是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写作比当家教费脑子多了。
如果一个人,读完大学,连一个关系好的同学都没有,无疑是很失败的。
就这样,我和丁群越走越近。
除了当家教和当服务员的时间,我们基本形影不离。
上课挨一起坐,吃饭也一起。
打水都打双份的,要么他帮我打,要么我帮他。
我们都舍不得买好菜吃,但每次我们都会对半分,他打的菜分我一半,我打的菜分他一半,没有肉还没有油水的菜,样式多点总归吃起来要香些。
我们在一起很合拍,有时同一首歌儿,我俩会一起哼出来。
他就算对所有人板着脸也会对我笑。
不管他干什么都会把我考虑在内,比如他买个装稿件的夹子,都要给我带一个,哪怕我根本用不上,他说在你那放着吧,说不定哪天就用上了。
跟丁群在一起,他最喜欢做的一个动作就是摸我的耳垂。
课间,我在补写笔记,他从卫生间回来,站着看我写字,先是手搭我肩上,看着看着,他就开始摸我耳垂,边摸边说你写字起笔落笔真酷。
后来,这个动作几乎成了他的习惯,经常胳膊肘拐在我肩膀,开始摸我耳垂,或者直接箍着我肩膀,一只手开始摸耳垂。
我说,“你很喜欢摸耳垂啊。”
他就笑笑说,“你的耳垂摸着很舒服。”
我和丁群,就像两座孤岛,慢慢靠在一起相互取暖。
也正是丁群的出现,让我那颗摇摇晃晃的心,适时地葱郁起来。
但这种抱团取暖很快遭来反噬,我们都被各自的小集体排挤。
尤其是我,经常被冯旭指桑骂槐针对,说我狐假虎威,胆小的小人找了个不要命的愣子当靠山。
全班26个人,真正的穷人就只有我和丁群。
他们一个个都是公子哥,每天出门把自己打扮得溜光水滑,干净利落,裤线笔直,皮鞋擦得一尘不染。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交朋友也讲究门当户对,我和丁群能成为形影不离的朋友,其实也是没的选的抱团取暖,我们都是要强的人,不愿去攀炎附势,往别的阶层凑。
好的友情,是势均力敌的,包括家世,经济,兴趣、爱好,人生观,价值观,还有两个人的付出和感恩。
我和丁群算是好的友情。
不过,如果班上多几个穷人,说不定我也会在从中选一两个没那么穷的,起码和我一般穷的,和一个比自己还穷的穷人交朋友真的是太辛苦了。
哈哈。
再后来,隔壁宿舍,也就是丁群宿舍的梁富军提出跟我换床铺,我也没问原由,就欣然同意了。
某些人出现在你的生命里,就是为了告诉你:你真好欺负。
我离开402,搬去403,是因为,很长一段时间,我就这样尴尬地站在402的外围,看着他们嘻嘻哈哈,打打闹闹。
造成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就是冯旭。
是的,我不想看见冯旭这个人,我真的很讨厌他,他每天不仅霸占我的床铺,让我没有可以退缩的私人空间,还阴阳怪气说话,说什么狗仗狼势,后来这种阴阳怪气竟演变成苛政,达到猛于虎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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