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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固执地坚守这种完美,我把每一篇文章的诞生权当自娱自乐,他觉得可惜,拿去修改,并擅自投了出去。
结果,篇篇命中,我的兴趣瞬间点燃了。
我把稿费看作无意拾到被农夫遗弃田埂的麦穗。
我拿着凝聚他心血的麦穗请他吃肯德鸡。
一路上,他开心地喊着,“我媳妇请我吃鸡了。”
在他的指点和激励下,我的写作水平突飞猛进。
经常是,下班回到住处,吃完晚饭,彼此就这样面对面坐着,铺开纸,“唰唰唰”
舞起了笔杆,像两只争吃一片桑叶的蚕儿。
夜幕下,灯光里,一片岁月静好。
几个小时后,他说:我写完了,你呢?
也已煞尾的我夺过他的稿子。
真惨,主人公又死了,绝症,躺在病床七七四十九天,才乘鹤归西。
那时的丁群,在不大的书桌旁,或者阳台上,整个写作的身心都打开了,每个毛孔都在呼吸,感觉、听觉、味觉、嗅觉通通与世界连成一片,丁群不仅写出很多高质量的文章,还把大学未写完的那半部长篇小说也写完了。
从文人到作家,丁群只剩一步之遥。
在文学方面,我肯定是没丁群这种天赋,我的志向也不在文学,但我很喜欢读丁群的作品,他的文字如胶,一读就被粘住了。
多少年了,我都是他作品的第一个读者,我会告诉他我真实的感受和想法,也会帮他抄誉,那时都没有电脑,我的字迹比他的好,每次都是我工工整整抄完后,他再给杂志投递过去。
有时,写完稿,我们也会咚咚咚下楼吃东西,迎着夜色,俩人一边大快朵颐地吃着烤地瓜,一边憧憬着未来。
丁群说,“以后我要买个大大的别墅,把父亲奶奶弟弟妹妹全接过来。”
可能,天生就有文人的那种刻在骨子里的浪漫,在丁群的身上,总是有一些魔幻事件的发生,让沉闷的生活充满惊喜。
我们租住在通柳巷的老旧小区,院内有好几棵大树,有榆树、槐树和苦楝树,一到春天,苦楝树就会开出蓝紫色的小碎花,特别好看。
丁群喜欢看花,尤其喜欢在花下吟诗赋词,丁群说,苦楝树偏爱落脚荒僻地,在暮春时盛开,花瓣都是向下垂的。
丁群经常会拉我下楼看苦楝花,苦楝花下,他声情并茂念着席慕容的诗:
……
佛于是把我化作一棵树
长在你必经的路旁
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
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
……
我却在树下仰着脖子,踮着脚想采,怎么也够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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