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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我失忆忘记了督军的身份,沈怀风又道:“督军的权力极大,可以左右大将军的军事调动,有尚方宝剑,可以先斩后奏,对军中的高级军官功绩过失,都可以通过密函上奏朝廷,所以,大伙都忌惮他。”
我微微点头,细心观察了一下,果然发现众将士都对这个钱纪中露出厌恶之色,我见沈怀风虽然伤势颇重,脸上有污血,但仔细看去仍见他目清眉秀,道骨仙风,顿时心生好感。
沈怀风略为沉吟了片刻,随即屏退了许多围观的将士,眼看天空灰蒙蒙,恐怕要下雨,他又命人支起了帐篷,这才跪坐在我身边,诚恳道:“虽说大将军身受重伤,但皇眷不可私议呀,这会身边都是自家人,大将军想问什么都可以问。”
“哦。”
我突然恍然大悟,如果李香君是公主,我确实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议论她,想明白了,我默默颔首:“我到底是谁?”
沈怀风道:“大将军本是皇上身边的御前近卫军统领,半年前才蒙皇上御赐为勇冠无敌大将军,领衔二十万大军驻守边关,这半年来,大将军带领军队打了大大小小六十余杖,从无落败,真乃神人也。”
看来越来越像吴奶奶所说的,我更加相信自己便是大将军,心中暗暗得意,没想到自己如此厉害,嘴上却讪讪道:“那李香君真是公主?”
“正是。”
沈怀风朝我神秘一笑,伸出两根手指头来:“将军日夜叨念的人有两位,一人是天下第一美人何碧涵,另一人便是公主李香君。”
我茫然问:“那到底谁是天下第一美人呢?”
“这就由将军评判了,我们这些寻常人士没福气一睹公主天颜,不过,上次何碧涵来大明山见将军,我可是见到了她的真容,恕在下无礼,何碧涵绝对称得上当今绝色,无人能比。”
沈怀风一脸赞赏之色。
“既然何碧涵是天下第一美人,我还叨念公主李香君,如此推断,这公主也是极美。”
沈怀风鼓掌:“呵呵,我虽然没见过公主,但市井坊间都流传公主的美色倾城倾国,才二八年华,却非常聪颖伶俐,据说,公主腰身奇软,跳舞很好看,舞技可是当世无双,大将军担当了六年的御前近卫军统领,应该见过公主跳舞,这福气真是羡煞我等啊。”
我急问:“公主嫁人了?”
沈怀风摇头叹息:“大将军真糊涂了,人人都说你爱慕公主,你们自幼相识,可谓青梅竹马,但至今你们没婚约,如今公主到了婚嫁的年龄,大将军可要保重身体,至于公主嫁不嫁人,就看大将军的造化了,若是皇上将公主许配给大将军,那就是我们众将士所盼,是天下百姓所盼啊。”
我还想再问,帐篷外高喊:“报告,马血煮好了。”
沈怀风忙叫进来,那位虎背熊腰的士兵捧着一个残缺的泥罐急速走进,递到我面前,我一看,泥罐里面赫然是煮熟的马血,我闻了闻,哇,那气味恐怕比郭泳娴熬的药汤要难闻一百倍,我急忙摆手,示意拿走,沈怀风忙道:“大将军失血过多,保命要紧,眼下先喝点马血补补气,稍后等火头兵抓来野猪野味,再好好弄给将军吃,以前将军受伤,可是大口喝过生马血,这会失忆了,连煮熟的马血都不敢喝了?”
“以前我喝过生马血?”
我瞪大了眼珠子。
“是的。”
沈怀风点点头,我一看,马上心念急转,暗思沈怀风的话有几分道理,先保命再说,何况众多士兵看着,我要是表现窝囊,将士们一定讥笑我,万一传开,说我失忆后变成了孬种,那以后还怎么领兵打仗,还怎么服众?想到这层,我咬咬牙,大喝一声:“拿来。”
虎背熊腰的士兵见状,马上捧来泥罐,卫兵扶我支起身子,我接过一试,还不算太烫,只不过一团泥巴似的糊状物委实难以下咽,瞄了一眼军师,我咬咬牙,闭上眼睛,咕嘟咕嘟地猛喝下去,一口气不喘全喝完,随手一扔泥罐:“味道好极了,哈哈。”
众将士一看,都哈哈大笑,我胸闷欲呕,示意重新躺下,屏退左右后,沈怀风会意,趋前问我有何吩咐,我小声问:“军师,我什么都忘记了,你告诉我,现在该如何办?”
沈怀风沉吟了半天,道:“源景城的敌军已经退回城里了,这场恶战他们的伤亡比我们多得多,天色渐暗,又快要下雨了,按理说,他们万万不敢出战,我们先休整队伍,生火做饭,派出几支小分队去警戒便可。”
我点称是,又问是不是要传令下去,军师微笑点头,我马上吩咐传令兵传令军队原地休整。
传令兵才走一会就下起大雨,幸好帐篷结实没漏水,我趁这个时机跟军师讨教了如何行军打仗,如果调令军队,如何应对敌情……
沈怀风自然不敢怠慢,说得巨细无遗,虽然我身受重伤,但军威仍在,气势犹存,军师始终对我恭恭敬敬,我眼珠一转,知道以前我是何等威风,此时千万不能变得懦弱胆小,思索片刻,我的语气逐渐强势,马上让军师把所有高级的军官,参谋都招来我帐前议论战事,众将官休整了半天,洗掉了脸上的脏污,个个还原精悍刚猛的模样,可他们见到我满身重伤,却不愿休息时,眼神流露出无比的崇敬,我也奇怪,如此重伤,我竟能精神抖擞,奇妙的是,那些伤口不算很疼了。
记忆如排山倒海般填充我的脑海,我记忆起了很多事情,我勾引唐贵妃,奸淫皇后,偷看香君公主洗澡,我还连抗十五道圣旨,领军杀敌,虽骁勇异常,但为了建功立业,我杀人如麻,死在我绝世神功下的敌人不计其数。
良将手下午弱兵,军士们见我如此剽悍,个个摩拳擦掌,在军师的引导下,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战事,我见督军钱纪中在,故意不吱声,正好了解所有交战的全过程。
原来,我本是大典王朝的御前近卫军统领,半年前,边关重镇源景城被外敌侵入,我上报朝廷,主动请缨前去迎战,皇上恩准,赐我勇冠无敌大将军,统领二十大军前去收复失地,这几月杀来,敌人被我大军杀得节节败退,夺回源景城已经指日可待,被我围困半月有余的敌军粮草已断,援军未期,只能想尽一切办法突围,皇上有旨,誓要杀光敌军,因为才有了敌人拼死反扑,我军誓死围堵的惨烈场面,光这几天,就死伤无数。
议论正浓,我的卫兵来报,说饭弄好了,我一声令下:“大家都饿了,就在我帐里吃饭,吃完了再议。”
众将士应诺,不一会,火头兵与卫兵都搬来了简陋的桌子,椅子,还放上了米饭馒头,铺以马肉,我问火头兵死了多少匹战马,火头兵说敌我双方死的战马有两百九十多匹,足够全军将士分吃一小口马肉,帐篷里都是高级将官,马肉的分量自然稍多一点。
火头兵还拿出小灶,全是野外抓到的野味,我见不少,干脆放在桌上,让大家一起吃,众将官又是一惊,个个脸露喜色,也不客气,哄抢而吃,那些野味的肉质比马肉细腻多了,加上火头兵专心烹饪,那味儿绝对不是马肉能比拟,将官吃得大呼过瘾。
我暗暗好笑,这笼络人心是我最拿手的本事,可突然间,我就瞥见钱纪中少言寡语,一口饭菜都未吃,我又不禁纳闷,难道他一身臃肿皮囊不觉得饿吗?
管他饿不饿,大伙儿饿了才重要,不到半时辰,桌上的米饭馒头,野味马肉全都吃得干干净净,我雷厉风行,宣布马上再议战事。
而我,则一边咀嚼着馒头,一边倾听众人的议论,慢慢地的,我听出了蹊跷,将官们所有的议论都围绕着明天该如何进攻,如何诱敌,如何劝降,就连军师沈怀风也是这个论调。
一直不作声的我突然问了一句:“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沈怀风一愣,看了看油灯,说道:“已过了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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