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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等到傅岑从学校里出来,他甚至姿势都没换一个。
傅岑走到他面前,晃了晃手,方越才注意到他已经出来了。
“在想什么?这么入迷。”
方越勉强一笑,没说话。
此时,夕阳的余晖将万物染成了暖橙色,天边的云朵像燃烧的火把,把远处烧成一片绚烂。
他们最近一直都是上下学的,两个人并肩走着,突然,方越在背后轻声道:“我初中就认识你。”
傅岑回头,露出疑惑的目光。
“我来实验,是为了你。”
方越道。
他的声音微微发颤,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将这句话说出口。
他来实验是为了傅岑,为了超越他,为了拿一次第一。
才不是陈述认为的那个原因。
方越不仅对傅岑说,也对自己说。
第21章
如果说方越一定要从自己过去十几年的生活中挑选一位朋友出来,那这个人一定是陈述。
方越认识陈述,比认识傅岑还要早很多。
在他妈妈还没有离婚的时候,他还住在城西那块儿的时候,他就知道了陈述这个人。
城西是那样破败,狭窄的小巷蜿蜒曲折,两旁是略显破旧的矮房,斑驳的墙壁数不清经历了多少岁月。
小巷中间拉着几根线,挂着晾晒的衣物,在风中漂泊不定。
墙角处,几株不知名的野草从石缝中顽强地钻了出来,为这片略显灰暗的区域添了几分生机。
而陈述,就是这些野草中的一株。
陈述这个人没爹,他妈也不是什么靠谱的人,所以他从小就在邻居的接济下生活,今天在这家吃点饭,明天就在那家吃饭。
方越家,也是陈述蹭饭的对象之一。
方越小时候觉得陈述很可怜,还在背地里说过人家是小乞丐,但是可能是那片儿就他们两个算是同龄人。
所以就算是陈述是“小乞丐”
,方越也不可避免地和他走得近了。
陈述很厉害,至少在小方越的视角里是这样的。
他们在城西的每一条巷子中跑过,陈述清楚地记得每一条路,跟着他走,方越从来没有迷路过。
他也知道很多故事,不管是三国还是水浒,都能给方越讲得头头是道。
虽然后来方越看了原版之后发现和当年陈述讲得有所出入,也不妨碍方越觉得几岁的娃娃能记得那么庞大的故事很厉害。
陈述比他大了一两岁,但是在他面前,俨然是一副大人的样子。
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其实方越是有点崇拜陈述的。
现在看来陈述就像是傅岑那种人,学什么都好像不费吹灰之力。
方越家有一个地球仪,陈述很喜欢玩。
陈述最喜欢看美国那块。
方越问他为什么,他就说他爸在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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