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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鹿鸣春(第2页)

金素英这会倒是觉得,王援朝说的那个话,比较有道理,隔得太远了。

也不知道怎么就脑子一热的就要过来找人家,除了王援朝的那首《热爱生命》,大概就是火车上睡错了铺的原因吧。

是的,她们俩去首都交流文学,有文学爱好者分享了一首现代诗,叫《热爱生命》,人家也声明了,这是铁路文工团的王援朝同志创作的。

这首诗,受到了大家的热烈欢迎,十分符合年轻人的喜好。

然后好巧不巧的,在归来途中,他们居然和王援朝一起吃饭喝酒,但那会,也就觉得他清秀帅气。

还滚在了一张铺面上……最后出站的时候,两人还问了王援朝的姓名,当时就“砰”

的脑袋炸迷糊了。

两天一夜好梦幻!

金素英叹了口气,道:

“不来啦。

人家都拒绝的那么明显了。”

金素英也是有傲气的,人家姑父是高官呢。

周蓉却有点窃喜,嘴上还劝道:

“那我们今天不是白跑了两趟?”

金素英叫了辆三轮车,两人说好价钱,上了车,金素英道:

“有缘无分,能怎么办?”

周蓉道:

“跟他保持联络,讨论诗歌,也是蛮好的啊。

以后的事,谁说得准呢?”

……

招待所,马二琴已经初步肯定了王援朝。

学医一个多月,已经把医书背的老溜了,只要背过的,就没有忘记的。

除此之外,沙发的那台手风琴,也是说明对方真是音乐爱好者,对方可不知道他会突然杀过来。

而且最近风靡全国的《爱我中华》,就是出自这个徒孙之手。

小小年纪,恐怖如斯!

虽然这个徒孙喜欢的音乐跟他喜欢的不是一个风格,但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喜好,很正常。

黄云来信还说,教了他五禽戏的虎戏,说练习的十分出色。

对方第一次来奉天,就有年轻漂亮的女性朋友上门拜访,好不风流!

一切的一切,相貌、读书、音乐、医术、女人缘,分明都是一个小号的马二琴啊!

怎么不叫他喜欢?

如果不是对方是铁路文工团的正式员工,文艺六级,他都想把对方收为自己的关门弟子,将自己的一身绝学,都传授给对方呢。

真是太遗憾了。

如果一定要打比方,差不多就是繁爷叔,看到阿宝时候的感受吧,分明就是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

但是听闻王援朝在奉天可能只能呆到11月初,只有两个礼拜的时候,马二琴不由的皱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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