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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王枫呢?”
江路嘉死也不相信那个自恋的小帅哥能比他还吃苦受累,而且那家伙从前不还是个偶像歌手,当爱豆的吗!
一定是娇滴滴的。
“王枫从十二岁就开始练舞蹈,出道之后一天的行程基本保持在四小时睡眠,不管多疲劳的情况下镜头一开立马要春风满面神采飞扬,人家不比你差。”
萧晚晴淡淡地说。
“安瑞和!
安副组长!
他个富二代总是不行的吧?!”
萧晚晴耸耸肩:“安瑞和十七岁就拿攀岩冠军了,他爬过的山比你见过的都多,富二代怎么了?富二代才更加需要一个好身体,好健健康康地活到能接他爸的班呢。”
江路嘉没话说了,伏在桌面上哀嚎:“火苗儿总是个特例吧,是不是你给她开了后门?”
“火苗儿是个彻头彻尾的大魔王,我劝你别招惹她。”
萧晚晴看见南瓜回来了,长腿一抬,蹬了桌子一下,让座椅旋转着到了桌边,悠然自得地看着他:“别攀扯别人了,菜鸟,一个月的训练,一天都不能少,这是为了你负责,我可不想将来带着你第一次出任务,就给你收尸。”
江路嘉直视着她黑白分明的双眸,深沉地说:“如果真有那一天,请把我的遗体带回医科大,捐献给我的母校。”
萧晚晴把目光冷淡的转开了:“我一定如你所愿。”
南瓜捧着食物专用托盘轻捷地滑了回来,准确地放在江路嘉面前,还用奶声奶气的电子音说:“祝您用餐愉快。”
“嗯,谢谢,虽然中午给我的体验让我其实没什么指望。”
江路嘉嘀咕着说,“不过区区一碗粥总是没什么大问题的吧?”
他掀开碗盖,还没等看清楚粥长什么样子,就狠狠地开始打喷嚏。
萧晚晴飞快地一蹬桌子,让自己的座椅飞出去,嫌恶地说:“对着碗打喷嚏的,你还是我见过的第一个。”
“阿嚏!
对不起!
阿嚏!”
江路嘉忙不迭地把头转开,连连打了好几个,好容易缓过来之后,侧头看着碗里的粥发呆。
这碗看上去白中带绿的糊状物体是粥?
昨天他也喝过食堂的粥,不长这样啊!
“酸奶芥末泥大米粥,特勤组的专门秘方,谁喝谁知道,”
萧晚晴念广告词一般地说着,“喝了忘不掉。”
江路嘉沉默地看着她,半晌才说:“我现在退出特勤组,还来得及吗?”
萧晚晴指了指桌子:“那也得喝完粥再走。”
江路嘉一狠心,拿起勺子舀了一勺粥放进嘴里,毫无疑问的,这个滋味……永生难忘!
单论口感的话,大米粥和酸奶的稠粘滑润倒是结合得很巧妙,酸甜口的粥也不是不能忍耐,但是里面还放了芥末……那股冲鼻的呛人滋味真是让人吃得一把鼻涕一把泪,说不出的狼狈。
这是谁想出来的,居然会把芥末放在粥里?!
萧晚晴仿佛看出了他的疑惑,解释道:“苦鱼很喜欢芥末,他觉得芥末的味道有一种警醒,一种激励,一种特殊的力量,能让人奋起。”
“是啊,还能让人感动呢,你看我这哗哗的眼泪。”
江路嘉拍马屁地附和道。
他运动了一天了,又饿又累,虽然这碗粥的味道并不敢恭维,但还是捏着鼻子喝了个精光,看着小南瓜接过碗自去刷洗,他情不自禁地问了一句:“组长,冒昧地问一句,你们成天这么……创新,局里的大家就没意见吗?”
萧晚晴的目光有一阵的恍惚,随即漫不经心地说:“有啊,提意见的人都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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