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骇然一震,温御修惊愕道:“你的意思是……”
容惜辞偏过了头去:“实质上,你遇到我那时,便是乐新死去当日。”
蓦然倒抽了一口凉气:“莫非他被……”
“嗯,”
容惜辞颔首凄声,“乐新是差不多与我同时被卖进那里的,他大了我数岁,但因多年来被他大哥庇佑得很好,是以心性不大,不比我懂得多,在那儿也不知保护自己,是以老早便有人看上了他。
他同我一样,右足心底有一颗红痣,为此与我极其投缘。
我们也是同病相怜,他人眼中的富贵痣,却被认为乃是凶煞的痣,会给家人带来灾厄,是以家人都将我们给卖掉了。
那一夜前,我听闻了有个陈老爷来到那城市附近,是以便留了个心,打听到他乃是附近一处大门派的门主,平日里威风得很,谁人都敬佩他,但实质上,却是个龌龊恶心的男人,素喜呷玩娈童不说,还喜好用各种恐怖的道具玩弄小倌,死在他手上的小倌不计其数。
为此我故意反了老鸨,挨了顿打,你当知青楼里的鞭子,俱是打在人身上疼,但却不会有任何伤疤的,是以为了让其生出伤疤,我趁他们不知,故意拿火,烫出疤痕,因此逃过一劫。
乐新怕疼,未有似我这般敢落疤,结果……那一夜,陈老爷本是要唤我去的,但因说得含糊,只以为仅有我一人身有红痣,是以便被老鸨拿了空子,将身上无疤的乐新带了去,之后……”
容惜辞蓦地攥紧了温御修的手,指节苍白,尽显痛意,“之后乐新归来时,双瞳大睁,目含恐惧,身上仅是各种各样的淤痕与浊液,他还活着,但仅留几丝生气罢了。”
“他一直强撑着一口气,哭着告知我,在他的床头,有一本医书,那是他最珍爱的书册,他本想似他大哥那般,做个好大夫,却没了这个缘。
他要我活下去,将那本书同他一块儿烧毁,将他的骨灰洒向天际,飞出这个地方。
他没说得几句,便离去了。
我从他房里,找到了那本书,定下了决心,我要继承他的遗志,替他做个好大夫。
熟料日后,随着方解杨后,好大夫未做成,倒做了不少害人之事。
乐新的尸首,在方解杨的相助下,我带到了城郊,将其焚烧,书册我却一直留了下来,直待后来我将这本书册背得滚瓜烂熟后,我方将其埋入他的墓冢之中。
若非那一日,我身上带疤,若非那一日,乐新替我出去,他不会死,不会死的……”
语调里含起了哭腔,容惜辞趴到了温御修的身上,颤抖啜泣,“他一直同我说,烤鸟儿是最好吃的东西,他幼时时,他哥哥常烤给他吃,可却吃不着了,因为,他未有武功,他的院子里没有一株大树,他再见不到鸟儿了。
因此,吃鸟儿成为了我们当时的一种奢望,我常常会想,只要能吃到鸟儿,便能长出双翼,飞出那里了。
可是,他临死都未能再吃到鸟儿,而我毕生第一次吃到,犹是那时同你上千香阁时。
吃鸟,成了我们的梦,遥不可及的梦。”
心中浪潮迭起,温御修紧紧地拥住了容惜辞,眼中含起了泪光。
昔时听着容惜辞笑着说,吃鸟儿会长双翼,自己还笑他,听他说自己有一双神眼神耳时,自己还不理会他,却未想过,这都是他过去的写照,都是他凄苦的身世。
“当初我们有一次意外归来这里时,乐唯问起他的弟弟,我便一直告诉他,往东方而去,因为那里,有乐新的坟墓。
那里孤寂了几年了,随同方解杨后,我一直都未能去扫墓,也没有那个勇气。
我总是自责,若果不是我,他不会死的,不会死的。
是以乐唯道出我害死他弟弟时,我一直沉默,我默认了此事,由得他误解。
我不知他如何查出他弟弟之死,但我肯定的是,他一直都未能寻到他弟弟的尸首。
也许,他弟弟之死,乃是方解杨告知,而故意害我的罢。
呵,谁知晓呢。”
温御修沉默不言,哽咽了几声,缓声道:“不若,我们休息几日,便去瞧瞧乐新之墓可还在罢。
先前我改变了你的过去,也许乐新现下还活着。”
目中亮起了一丝光,容惜辞重重颔首:“好,我们去瞧瞧。
那儿,是宜城。”
几日后,温御修众人出发了,因着容惜辞同温御修还在被方解杨下令追及之故,路上两人都是在易容的,乐得明莲是翘着个脚,笑看着他们,当听说他们俩的事情后,他竟夸赞方解杨做得好,一心向着方解杨,还摸着下巴说好期待能尽快见到方解杨。
为此,一不小心惹火了容惜辞,就要给他下合|欢药,吓得他赶忙住了嘴。
这儿可不是情人遍天下的《受之无愧》里,明莲若是发了情,便得逮着温御修做了。
前往宜城的一路上,由于容惜辞同明莲相斗,原先略显沉重的气氛便给他们俩给闹了开去,纤羽乐得一直扯着嗓子啾啾啾地鸣叫,温御修脸上的笑容也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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