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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门所在之地,乃是蜀中最富盛名的百草城,在百草城的必经路上,因沿途多有毒物横行,虽官道修得广阔,却鲜少有店家赶在沿途开店做买卖的。
过往行人,大多也是行色匆匆。
若是你以为这必经的官道上没有任何店家,就算有也是生意很差,那你就错了。
去百草城地官道上还真有一家酒肆小店,而且仅有一家,颇负盛名。
过往行人都会到这家酒肆停顿打点一番再走。
“知道么,这家酒肆之所以出名,是因为这儿的酒是蜀中一带出了名的一绝。”
就见一华服男子姿势颇为不雅地斜靠在酒肆护栏上,翘着二郎腿,容貌虽说俊美,可光看那言谈举止,就知道是哪个暴发户家的纨绔子弟,实在是让人亲近不了。
少年的身旁坐着黑衣妇人至始至终都不曾抬起头,全身上下散发着冰冷的气息,她似乎对于男子的谈话内容十分不在意。
“欸?怎么都不感兴趣呐?喂!
儿子!
你老子在说话呐!
你打什么瞌睡!”
男子说着伸手拍了下正在打着瞌睡的七岁小孩。
“你……本公……”
小孩怒叱正想破口大骂,见男子正一脸笑嘻嘻的看着他,嘴角一抽,突然嗲声嗲气地:“爹爹赐教。”
“乖儿子~”
男子像摸小狗似的拍了拍小孩的脑袋,笑得一脸小人得志,得到小孩的一记瞪眼,这才托起酒杯笑吟吟道:“这酒肆最出名的酒,就是你老爹手中这杯。
此酒名叫琥珀,取自李太白的《客中行》,意寓众酒中仙,被嗜酒人称为天酿。
是由百草酿制而成,不仅酒香四溢,干爽绵长,还能驱虫解毒。
可是说是去蜀中必备佳酿。”
“这酒既然已经喝了,相公我们是否该启程了。”
一旁一直默不吭声的少妇起身说道,看来是不想在这多待,也不待男子做出反应,自个出了酒肆上了马车。
“等等我也上去。”
小孩哇哇叫了一声,朝男子敷衍地行了礼,也跟了走开,剩下男子一脸尴尬。
“这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公子别在意。”
酒肆的老板是个胖胖的中年男子,最喜欢这种出手大方的纨绔子,自然是能搭讪尽量搭讪。
男子轻叹一声,做苦恼状:“这女人也真够小心眼的,不就是昨夜到风月场所应酬,没有陪她去给老爷子贺寿,至于那么大惊小怪。
还鼓动儿子和老子作对!”
“嘿嘿~公子,这自古夫子就言,唯女子与小人难养矣。
莫怪,这夫人自个想通了就好。”
老板说着,又亲自给男子倒了一杯:“公子这么做也是为了打理生意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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