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天一早,顾如意就让跟随的丫头开始收拾东西了,留了几个丫头在院子里收拾,她又带着丫头去了老太太那里。
到了地方,大夫人也在,顾如意一进屋,大夫人就招呼着人坐在自己旁边。
四月默默跟在顾如意的身边,偶尔上前去添茶,胃里却又翻滚了起来。
她正忍着难受,忽又听到大夫人说了声自己的名字,她忙凝神细听,生怕出了差错。
只见大夫人看了顾如意身后的四月一眼,对着顾如意问道:“这丫头你带在身边,还满意?”
顾如意就笑着点头:“自然满意的。”
大夫人就点点头,眼神却在她身上又打量了好几眼。
四月被看得不自在,好在大夫人也没多看她,又和老太太说话去了。
四月这才敢偷偷摸着胸口,她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这两日不管吃什么都没胃口,闻了油腻的东西,还时不时的恶心。
好在也只有早晨厉害些,也算能熬过去。
中午用了饭从老太太那出来,顾如意走在路上,对着四月道:“四月,我们明日一早就要走了。”
这还是四月在顾府以来第一次出这么远的路,忍不住问道:“姑娘,这里到常州,会有多远?”
顾如意想了想:“马车若走的顺利的话,也要四五日了。”
四月愣住:“这么远……”
顾如意看了四月一眼,笑:“说起远,也倒是没这么远,常州还算近的了,也不是偏僻之地,你过去瞧了就知道了。”
四月就点点头。
回去后顾如意就让四月去收拾东西,四月从里屋里出来,看着依旧灰蒙蒙的天色,心情也不知怎的,莫名低落起来。
回到自己的屋子,屋内没有丫头在,四月打开了放在床下的箱子,在顾府十来年,她的东西,存在箱子里的也少的可怜。
趁着现在空闲,四月把这些年攒的银子数了数,装好了也有鼓囊囊的一袋,她掂了掂重量,心情这才微微好些了。
她其实要收拾的东西并不多,就带了大姑娘送的几件衣裳和在顾府的两套换洗,把银子塞到包裹里,她才想起顾容珩送给她的东西。
连忙又去垫子底下翻出来,都是些玉耳坠,玉镯子的,这些东西四月之所以没敢拿去当了,只因着东西里面都被顾容珩刻了字,是顾府的私器,外头人也不敢要。
四月拿着这几件没用的东西有些无语,也不知顾容珩送她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她一个奴婢平日里也不敢戴这些,只能私下藏着。
扔了又有些可惜,四月不死心又拿在眼前细看,看着镯子里面的刻字又是一气。
也不能把这些首饰扔在这了,四月想半天没想出法子,只能放在包裹里一起带走了。
晚上的时候,顾如意又叫四月到她的寝屋内。
顾如意看着身着寝服的顾如意,洗尽铅华的她看着有些憔悴,她扬手让屋子里的丫头都下去后,才对着四月道:“四月,你虽是后来跟着我的,可在我看来,我对你是用了最多心思的。”
四月默默点头:“奴婢知道的。”
顾如意叹了口气,又道:“其实我在晋王府的日子也并不好过,让你跟着我,也是想多个人陪我而已。”
当一个男人彻底发疯的时候,他的行为已经不能用常人的目光去判断,很不幸,我遇上了这样一名发疯的男人,然后有了后面的故事...
从现代穿越到了一颗蛋里,千羽爱上了蛋外的瑶光。十多年的相伴,瑶光护着她,不愿意让她受到伤害。可当她走下六合山,拜入千梵派,再次相见,争如不见。他不给任何理由的,亲手将她剜了心,散了魂。他拿出她送的两生花,要用她的神魂心血去换回那个在瑶光心中的人。我心中的人?不,她是扎根在我心底的人!再次睁眼,她居然成了神!...
辰煊大陆,魔法盛行,强者为尊。她,天才少女,懒骨天成,偏偏桃花朵朵,艳冠群芳!一场意外,让她香消玉殒,命丧黄泉那一年,她28岁。她,麒麟郡主,重拾锋芒,叱咤风云。强者?弱者?都不是!她是至尊的巅峰!她是顶级的神话!那一年,她8岁。当她成为她,誓要让整个大陆俯首称臣!8岁又如何?强者不问年龄,要么臣服,要么死亡!...
大婚前夜满门被屠,她抱着幼弟跳下悬崖,醒来却发现自己成了左相府中深藏十六载的痴傻七小姐。寻幼弟报血仇,她誓要让仇人血债血偿,只是这新身份有点坑爹。父亲不喜?正好,反正她不是原装货!嫡姐欺凌?她忍,暗地里算计回来就好了!下人不把她当人看?那就用你们的命来记住谁才是主子!一场交易,当‘丑王’遇上‘傻女’,是天生一对还是贻笑大方?且看两个身负血仇的人如何携手复仇,改天换地!...
八年前,她沦落拍卖场,跟他糊涂一夜。继妹阴险陷害,亲生妈MB迫她嫁给智障富二代,只为保继父名声?八年后,她是郑氏集团的接班人,带回七岁的天才儿子。他风流成性,却为她戴上戒指,只为一人情深。他说我要当你的男人,当宝贝的爹地老书先婚后爱盛宠第一夫人已完结。欢迎各位阅读。交流群346969606有兴趣的亲可以加哈。...
世事难料,清朝格格穿越回明朝世家大族。 一家子嫡女只有她这个庶女受气包, 大姐世子妃指认她是杀人凶手,二姐重生回来就是为了找她报仇,四妹甜美可爱的给她下着绊子。 清朝穿越狡黠女和本土重生腹黑女,谁更有优势? 王爷表哥,你表个态嘛。 霜的其他VIP文家有财妻大明俏红娘秦朝寻夫记还有三本免费文抢夫记还珠剩女的救赎全都欢迎参观订阅。 请支持正版订阅,谢谢! ps感谢责编泡泡倾心打造的封面,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