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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苟富贵勿相忘(第1页)

那是一个上元节,未婚夫王宁提着一盏兔子灯,在胡家书坊门口等她。

南京风俗,上元节夜里,连续三晚都不用宵禁,百姓皆穿月白衣衫,提着灯笼,走街串巷,彻夜狂欢,城里还开放了部分城墙,容许百姓登上城楼,观赏金陵盛世夜景。

月白是一种浅蓝『色』,在月光下,变成了白『色』,所以叫做月白。

若想俏,一身孝。

这种颜『色』会给人平添三分姿『色』,不过,当全城几十万人都这样穿的时候,撞衫不可怕,谁丑谁尴尬。

那时候的胡善围觉得,全城的男人,都不如那个在月下提着兔子灯的男人适合穿月白『色』。

游街的时候,路边的摊主热情推荐各种玉器首饰,她选了一个最便宜的玉簪,只花了半吊钱。

她有她的自尊,不会要未婚夫花太多的钱。

除此以外,她还买了点心,要未婚夫捎给未来的婆婆,作为回礼,不沾对方一点便宜。

他亲手给她簪在发髻上,说:“等以后成婚,你可不能再这样客气了。”

她淡淡一笑,“难道我『插』戴这个不好看么?”

他说:“好看,清丽淡雅,宛若水仙。”

她看着一身月光白的未婚夫,心想:我觉得你比水仙还好看啊。

那个廉价的玉簪,便成了她最日常用的首饰。

那晚在藏书楼里,混『乱』之际被人踩碎,她也曾惋惜过,果然玉通人『性』。

人没了,玉碎了。

万万没有想到,沐春会给碎裂的玉簪“收尸”

,并且融了黄金,重新修复了一根全新的玉簪。

由于以前的簪子的碎的太厉害,工匠并没有只是做成一根棍子的形状,一双巧手把碎裂的玉石磨成近乎透明的薄片,在簪头做成一片片花朵的形状,并用金丝剪成花芯,造型就是一朵玉台金盏的水仙花。

脱胎换骨,可以说是连亲妈都不认得了。

原来,有人在乎,有人挂念着她。

胡善围心头一暖,本能的想要去接,可是转念一想,我马上回宫,去见皇后娘娘,向皇后请旨,追查刘司言一行人的下落,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正如『毛』骧所言,此举风险太大,秦王是藩王,稍有不慎,就是离间天家骨肉,杀头的罪名,沐春立志将来封侯,为了博前途,正在鹰扬卫修理那些刺头,揍别人,也在挨揍,还要说那些混账话,做那些下流猥琐的动作……

自己的事情,自己承担后果,不要连累旁人,何况沐春是她知己,也是唯一在乎她的人了。

所以,胡善围的手在袖子里挣扎片刻,决定放手。

她违心的说:“不要随便拿一个金镶玉的水仙簪哄我,谎称是以前摔坏的。

何况,戴着乌纱帽的发髻,早就不适合簪花了。”

乌纱帽下,仅仅只能容得一个最简单的木簪或者玉簪。

选择了官途,就要模糊女『性』的特征,漂亮美观,并非她所求了。

胡善围拒绝了沐春的示好,回宫。

沐春站在锦衣卫衙门外发愣,过了一会,疯狂的踹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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