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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
我们要达了。”
这时候小强蹦了起来,十分高兴,“大哥,你说,咱们乐队是不是捡到宝了。”
大哥就是鼓手,酒吧的老板,看起来怕不有三十岁了,留着络腮胡,胖胖的,很性感,名叫马东宁,外号大哥,老马。
老马也赞同地说道:“的确如此,夏宇,你的词写的很不错,功底应该很深厚吧?”
“实际上我主要的身份是学生,高中生,兼职网络写手,遮天,华胥引就是我的作品。”
他倒是不谦虚,一口气把自己的本事儿都说了出来,事实上对于这个乐队,他确实有了别样的想法。
“哇哦,厉害,和你一比,我们真是弱爆了,夏宇,我决定了,你以后就是我们的主唱。”
小强虽然年龄下,但却是乐队的核心。
“可是,我不能一直待在中海啊,我还要回家上学呢,不过我倒是有几歌,你们要是觉得可以的话,平时可以演唱,我先试着给你们唱一唱啊。”
你在南方的艳阳里,大雪纷飞
我在北方的寒夜里,四季如春
如果天黑之前来得及,我要忘了你的眼睛……
南山南这歌是他很喜欢的,轻轻地唱出来,倒着实把众人给吸引住了,情不自禁地跟着哼了起来。
“夏宇,这也是你写的歌吗?”
小强听完后难以置信地问道。
“算是吧。”
他只能这么承认道,不然也无法解释啊。
“太好了,我真诚地邀请你加入我们乐队,以后你就是我们的主唱了,怎么样?”
听了他两歌,小强觉得他还是很有培养前途的,其实更重要的是,他会写歌啊,这样好的歌可不常见,可以想象,有了夏宇的加入,他们的梦想就能很快实现了。
这时候老马站出来说话了:“夏宇,我们这个酒吧说起来就是几个兄弟们兴趣相投,而我又有点本钱,所以大家聚在一起玩玩,我也看得出来,你是个有本事的人,你的书我们也听说过,这样吧,只要你加入我们乐队,以后咱们乐队怎么展你说了算,行不?”
听了他的提议,夏宇想了想,觉得现在是需要一个这样的团队,对于音乐他不擅长,但是他可以学,何况优盘里有好几歌,放在那里不把它换成钱,实在是对不起自己,所以他最终答应了。
“那你给我们乐队取个名字吧。”
这时候老马提议道。
夏宇也没有推迟对方的好意,他的笔名是大禹王,书迷们叫王子,想到这里,径直说道:“要不我们就叫王子乐队吧?”
他的提议换来了众人好一顿白眼,只听老马解释道:“夏宇,王子乐队已经存在了,而且还是个很有名气的乐队,所以…”
经过对方的解释,他才知道,王子乐队是成立于1987年德国莱比锡的一支流行乐队,他们创作了第一成名曲《伽比和克劳斯》和第一张专辑《悲惨生活》,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累计销售达到12o万张cd,乐队也因此获得了双份普拉丁奖状从此他们一炮成名,职业生涯突飞猛进似的展。
闹了个大红脸,夏宇有些尴尬,又说道:“那不如就叫禹王乐队吧,我的笔名叫大禹王,而我又叫夏宇,禹王二字就是我们今后奋斗的方向。”
几人相互看了看,都点头表示赞同。
夏宇接下来几天就真的是扎根到了音乐酒吧,开始从五线谱学起,虽然他知道时间不多,但是能学一点是一点嘛。
还别说,不知道是重生带来的福利还是什么,他学起东西来感觉比以前快了很多,很多东西只需要讲一遍他就掌握了,这个现倒是让他有些惊讶,毕竟重生以来他还真没好好学过什么,以前看书的时候倒是感觉度很快,不过那时候没有注意到。
事实上他自己都没注意到,重生以来无论是个人的魅力,还是记忆力,以及身体的健康程度都改善了不少,很多前世他并不擅长的事情,现在学起来也很快,至于说擅长的事情,他根本不需要怎么学习就行了。
这几天,仿佛是忘记了他这个人一般,董晓薇也没给他打过电话,而他也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泡在酒吧里。
董小姐,南山南这两歌现在练得很熟了,而他经过几次上台之后,也现气场强了不少,嗓子丝毫不必小强差,所以小强理所当然地沦为了主音吉他,兼职主唱。
值得一提的是华胥引在外界争吵不休的情况下上市了,刚刚推出的第一天,十万本就脱销了,这都得益于报纸上,网络上铺天盖地的免费宣传,真是想不火都不行。
一周的销量过五十万本,就在出版社准备开香槟庆祝的时候,周海却是提到了当初签订的销量对赌合同,顿时,一些人感觉像吃了苍蝇般难受,谁都想不到,活了一大把年级的人,竟然会被一个中学生算计了。
看着手中的销量数据,周海开怀大笑,对着身边的助理说道:“哈哈哈哈,真是个妖孽啊,打电话给夏宇,让他过来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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