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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我们现在就去杀魔狼王吗?”
李凡收好独角魔狼的真血与内丹,将尸首扛在肩上,妖兽的肉对普通人来说有煞气,不能食用,对他来说却是大补之物,不能浪费。
“小凡,这个储物袋给你,它比储物戒低级,没有禁制,空间要小不少,但有一个好处,就是不需要真气打开,只需解开绳索就行了。”
李易将刚刚从钱捕头身上得到的储物袋丢给弟弟,也没有看里面有什么宝贝。
“这太好了。”
李凡兴高采烈接过储物袋,解开绳索,打开一看居然有一米见方,还有许多灵石,灵药,笑道:“哥,里面有灵石和灵药,我用不着,你拿去用。”
“灵石是修士的货币,你可以用它买东西,灵药吃了也能改变肉身,都留着吧。”
李易得到了王昆的储物戒,里面光下品灵石都有一千多万,哪里还稀罕这些零头,何况是给弟弟,又不是给外人。
李凡将独角魔狼分解,一块块装进储物袋,这样方便携带。
李易则飞奔回到广场,释放那些被关在牢笼的人。
让李易意外的是,还有一个士兵并未逃走,他是少数没有参与围攻李易两兄弟的士兵之一,其他没出手的人早在混战时就逃走了。
“你怎么不逃?”
李易来到这名清秀的士兵面前,眼神冰冷。
“我加入守城军,就是为了修行上层功法,杀死为祸人间的妖兽,报仇雪恨。”
清秀士兵直视李易,眼神带着一抹感激,突然跪倒在地,对其磕头,“谢谢你杀了它们。”
“别装了,你刚刚看着同胞被妖兽啃食,喝酒吃肉很开心啊,现在说几句话,就想免除一死?”
李易冷笑,他可不认为这士兵说的是实话。
清秀士兵抬头,面无惧色,低沉道:“我该死,但我希望你能让我看到魔狼王死后,再杀我。”
“呵呵,想活命编个好理由啊。”
李易目光一寒,就要出手将其击毙,他最恨的不是妖兽吃人,而是这群官府的人无动于衷,出卖同胞,看着同胞被吃,自己却享受荣华富贵。
“我爷爷奶奶,父亲母亲,姑父姑母,所有亲人都被妖兽吃了,我加入守城军,只为报仇。”
清秀士兵昂着头,眼睛一眨不眨盯着李易,他没有流泪,早在十八年前,全家人被妖兽选中吃了后,他就再没有流过泪。
李易一怔,抬起的手停在半空。
一名中年人惊诧道:“狗娃,你原来没有变坏啊,我们都以为你因为贪生怕死,才选择与他们沆瀣一气,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狗娃,这些年你肯定活着很累吧。”
一名老妇来到近前,噗通跪在地上,向李易恳求道:“这位小英雄,狗娃说的是实情,他全家在十八年前被妖兽吃了,然后他……他选择投靠了守城军,我们都以为他变坏了,没想到他是忍辱负重,奋发图强。”
其他从牢笼出来的人,有几个认识清秀士兵,纷纷开口解释。
“行,饶你一命。”
李易收回手掌,目光巡视四方,问道:“你们的城主,主簿去了哪里,怎么这么久还没出现。”
清秀士兵道:“他们去给魔狼王贺寿了,还带走了一百个童男童女。”
“哈哈,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狗官啊。”
李易被气笑了,他还没见过如此坏的人,而且还是一位父母官,本该是百姓的保护伞,却成了妖兽的帮凶。
“你若想杀死魔狼王,我可以带路。”
清秀士兵盯着李易,眼神坚定。
文案废,总结最重要。感情戏占比不算大,叙事流水账,女主玛丽苏加三观不大正,看的下去看,看不下去咱好聚好散。基础世界观群魔乱舞,原作在我这都被粉碎成渣了。时间发展极度缓慢,cp不定,结局大概没有。朝仓千夏,现年十七岁,在以往的十多年中,一直认为喜欢自己的人,是看脸下饭的。可饶是如此,每当有人和她告白时,她总是会觉得很开心,并且在表示感谢后拒绝掉。我想让所有我曾遇到的故事都能因她的加入拥有一个勉强算得上圆满的结局,可写到现在,我想看她自己走向属于她的结局,不管是好是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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