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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说爸爸没有经商的天分,应该像爷爷那样专研法律。
所以爸爸证明他们统统错了:他不仅经营着自己的生意,还成了喀布尔屈指可数的巨贾。
爸爸和拉辛汗创办了一家日进斗金的地毯出口公司,两家药房,还有一家餐厅。
当时人们嘲弄爸爸,说他不可能有桩好婚事——毕竟他没有皇族血统,但他娶了我妈妈,索菲亚·阿卡拉米。
妈妈受过良好教育,无论人品还是外貌,都被公认是喀布尔数得上的淑女。
她在大学教授古典法尔西语【Farsi现代波斯语】文学,祖上是皇亲贵胄。
这让爸爸十分高兴,总在那些对他有所怀疑的人面前称呼她“我的公主”
。
父亲随心所欲地打造他身边的世界,除了我这个明显的例外。
当然,问题在于,爸爸眼里的世界只有黑和白。
至于什么是黑,什么是白,全然由他说了算。
他就是这么一个人,你若爱他,也必定会怕他,甚或对他有些恨意。
我上五年级的时候,上伊斯兰课的毛拉【Mullah伊斯兰教对老师、先生、学者的敬称】叫法修拉,个子矮小粗壮,脸上满是青春痘的疤痕,声音嘶哑。
他教导我们,让我们知道施天课的【伊斯兰教有五大天命:念、礼、斋、课、朝。
天课(zakat),即伊斯兰教法定的施舍,或称“奉主命而定”
的宗教赋税,又称“济贫税”
】益处,还有朝觐的责任。
他还教给我们每天五次礼拜【伊斯兰教每天要进行五次礼拜,在黎明、中午、下午、日落和晚上各进行一次】的复杂仪式,要我们背诵《可兰经》。
他从不替我们翻译经文,总是强调——有时还会用上一根柳树条——我们必须准确地念出那些阿拉伯字眼,以便真主能听得更清楚。
一天,他说在伊斯兰教义里面,喝酒是极大的罪过,那些嗜酒的家伙将会在接受超度那一天(审判日)得到惩罚。
当年喀布尔饮酒的人比比皆是,没有人会公然加以谴责。
不过那些爱小酌几杯的阿富汗人也只敢阳奉阴违,从不在公开场合喝酒。
人们把烈酒称为“药”
,到特定的“药店”
购买,用棕色纸袋包着。
他们将袋子扎好,以免被看到;然而有时在路上仍不免被人偷眼斜睨,因为知道这些商店在兜售什么玩意的人可不少。
我们在楼上,爸爸的书房——那个吸烟室——里面,我告诉他法修拉毛拉在课堂上讲的话。
爸爸走到那个他造在屋角的吧台,自斟了一杯威士忌。
他边听边点头,不时从他的酒杯小啜一口。
接着他坐在皮沙发上,把酒杯放下,把我抱在他的膝盖上。
我觉得自己好像坐在一对树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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