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了一脸。 (呸,活该。) “彪哥!这边,这边还有活的!” 一个小战士的声音。 王大彪颠颠儿的跑过去,看见几个弟兄正围着一个鬼子军曹。 那军曹断了一条腿,疼的直抽抽,嘴里还呜哩哇啦的叫唤。 “咋整?彪哥。” “咋整?毙了!” 王大彪眼睛都没眨一下。 “砰!” 一枪,那军曹不动了。 “埋了吧,别他娘的冻成冰棍。” 他骂骂咧咧的,第三次扶正了那顶歪戴的狗皮帽子。 (这仗打的,真他娘的过瘾!) “黑风一号”还在咆哮,履带碾过雪地,发出令人牙酸的声响。 那几个“小豆丁”也紧随其后,像几只嗡嗡叫...
我是学渣?怎么可能,堂堂金丹老祖,半步元婴大能,区区凡间学问给我一天时间,秒变学霸。你有灾祸要化解?可以,十二枚极品玉石,童叟无欺。你脸上长了斑?你怕老?简单,一粒定颜丹,保你不老妖精。诚惠十二枚玉石。你有病,没的治?笑话,培元丹一颗,药到病除。十二枚玉石,概不赊欠。要那么多玉石干什么,当然是修炼啊!...
我的丰功伟绩,值得浇铸于青铜器上,铭刻于大理石上,镌于木板上,永世长存。当我的这些事迹在世上流传之时,幸福之年代和幸福之世纪亦即到来。塞万提斯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宋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
被设计,余笙睡了城中最矜贵的男人,并且打算提裤子不认人。陆西洲,家境殷实,手握重权的陆氏总裁,却逼着走投无路的余笙嫁给他。原因睡了,要负责。一夕之间,余笙从四面楚歌的挂名大小姐摇身一变成为人人艳羡的陆少奶奶。传言,陆少奶奶那一身娇贵的脾气,都是陆公子宠出来的。日常老公,我不喜欢这个别墅。拆了,再买。老公,我不喜欢那个女人。赶走。老公,我不喜欢你这个老公。离陆公子搂着美娇妻,这个,没得商量。...
前世作为一个社畜,加班加到猝死的宫清文。在穿越到一个高中生身上之后,决定开始享受来之不易的轻松生活。但现实却与他的想法背道而驰。宫清文发现,随着自己重生来的,还有一个时时刻刻诱惑着自己去打英雄联盟职业联赛的无良系统。好吧如果一定要去打职业的话,我希望我可以永不加班。于是宫清文选手三杀四杀五杀五...
狗血,狗血是不可能狗血的。也就每天靠写一些平淡的剧情过过日子这样子。呼哟。这本书又温馨,又好看,我超喜欢这本书的。...
王守敬长大后才懂得,条件差家教好的孩子,人生不会有出路。他穿越至大明,决定重新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朝廷重农抑商?王守敬赚取金山银山,助永乐大帝登基。朝廷禁海,民间片板不得下海?王守敬鼓动沿海走私,朱棣成了最大的走私头目。官僚豪绅兼并土地,皇室子弟繁衍众多?王守敬打造海外大农场,掠夺全世界。读书。是为了不被束缚,踏破陈规。朱棣朕的国库充盈,志恒怎么就不贪了呢?朱高炽小贪为己,大贪为国。朱瞻基...